两会特辑
2024年,连云港法院立足司法审判职能,深度融入全市发展大局,努力为发展新质生产力、巩固深化营商环境建设、高水平对外开放、美丽连云港建设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和保障。
服务保障新质生产力发展
到我市科技创新企业调研,就防范企业经营风险向社会公开提示。(点击图片查看链接)
探索设立电子商务(融合)法庭,引导直播带货等平台经济健康发展。(点击图片查看链接)
一审审结知识产权案件1093件。
在涉“孙悟空”著作权侵权案件中,法院依法认定原、被告的作品均是利用“孙悟空”形象的公共元素进行再创作,被告作品并未侵权,旗帜鲜明支持深挖传统文化资源、繁荣文创产业。
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
全市法院一审审结涉公司、买卖合同等商事案件35772件,标的额90.6亿元。
全市法院共受理强制清算与破产案件647件,审结540件。1篇破产重整案例入选全省法院破产审判十大典型案例。(点击图片查看链接)
为深化商会商事调解工作,联合市司法局、市工商联建立“诉讼、 调 解、仲裁”衔接配合工作机制。(点击图片查看链接)
与市数据局联合开发企业破产信息“一网查询”平台,涉破产企业车辆、社保、不动产等 39 个事项实现“一键查询”。
服务保障高水平对外开放
全市法院一审审结涉港口、物流、仓储等案件314件,标的额1836.6万元。
积极服务保障自贸区建设。与自贸区管委会、港口集团等14家单位集体研商企业“走出去”中的法律风险。(点击图片查看链接)
护航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审结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34件。
与霍尔果斯、内蒙古托克托等法院开展合作共建,加强司法协作。(点击图片查看链接)
与海关、海警等单位合力打击走私犯罪。某公司逃避海关部门对“肥料用氯化铵”的出口安检,涉案金额近4000万元,公司两名实际控制人被以逃避商检罪判处有期徒刑。
服务保障美丽连云港建设
全市法院一审审结环境资源案件290件。判决被告人支付生态损害赔偿金5481.6万元。
新设立大鱼岛生态司法修复基地,至此,全市共有7个陆上、1个海上环境司法执行基地。
在初某某等人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中,灌南县法院将被告人缴纳的生态损害赔偿金,直接用于受损地生态修复项目,系全省首次通过判决方式跨区域使用赔偿金,省法院认为该案“为判后生态修复金异地使用提供了实践模板”。(点击图片查看链接)
灌南县人民法院灌河流域环境资源法庭副庭长高涛荣获“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成绩突出个人”。(点击图片查看链接)
编辑 | 王瑞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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