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广州某地铁口新装修的外形仿若“棺材”,此等造型引发民众不满,遭到投诉。随后,相关部门连夜将其拆除,这一事件也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12月30日,广州的多位网友在网上吐槽新改进的花地湾地铁D出入口造型非常恶心。
因为什么呢?因为新改进的地铁出入口居然被改造非常不吉利的“棺材”造型。
万万没想到!广州被吐槽像“棺材”的地铁口在被市民举报拆除后竟然迎来了这样的结局。
此站曾经是广州使用最早的地铁站口,已经严重的与时代脱节,表面已经破烂陈旧不堪,所以对地铁站进行重新装修,当然少不了设计。
这一奇葩设计引来了大众的吐槽,也给大家带来极其不好的体验感,迫于舆情的压力,相关单位不得不对此事做出了处理:地铁口连夜被拆除,项目景观设计师等4人受到降级处罚
而事件也迎来了最新进展,涉事第三方公司也做出了该事件的通报批评,并且承认了是团队把控不严,对产品文化不敏感所导致的,并且对其设计师级部门负责人通报批评,降一级使用,年度绩效给出不合格,分管副总通报降级,扣除季度奖金,总经理通报批评,对设计单位终止合作,后期永不合作。
网友纷纷议论
除了真的是顶尖设计师可以按自己心意设计,其它的设计师都只能在不违法的前提下设计甲方要求的,即使自己觉得有问题甲方喜欢就行,罚设计师真的很冤,他们也没有定方案的权利。
我能肯定设计师一定是设计了好看又好用的方案,毕竟学了那么多年,基本的审美还是有的。可是甲方不喜欢,没办法,设计师又不能去培训甲方的审美,只要能顺利推进,甲方说什么就是什么了!
不能只追究设计人员的责任,那些审批与拍板同意施工的领导者同样要严格追究责任,而且需要说明那个地铁站口的建,拆费用是由哪个部门付钱,不能由政府或地铁公司付款,政府与地铁公司花的都是老百姓的钱。
总结
一个建筑物,从设计思路,设计图,一直到施工,建筑物成型,设计师一个人都能决定,并完成建筑?既承担甲方责任,又承担乙方责任?既是投标人,又是招标人?既是设计师,又是业主领导,更是施工队?不觉得奇怪吗?对此你们怎么看呢?欢迎下方评论区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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