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1月24日电,日前,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决定自即日起,召回以下车辆。召回生产日期从2024年3月8日至2024年4月1日的部分国产i3系列汽车,共计2辆;生产日期从2024年5月20日至2024年8月29日的部分国产iX1系列汽车,共计4辆;生产日期为2024年3月14日的国产i5系列汽车,共计1辆;生产日期为2024年2月6日的国产iX3系列汽车,共计1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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