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5日,广东省纪委监委发布通报,公布了梅大高速“5·1”塌方事故的处理结果。
2024年5月1日凌晨2时10分左右,梅大高速大埔往福建方向梅州市大埔县茶阳镇茶阳路段出口方向附近高速公路路面发生塌陷。因为事发深夜,而且是5·1小长假高速免费的第一天,公路上车流量大,车速高。当驾驶人员发现时为时已晚,事故共造成23辆车从塌方路段坠落。
事故最终造成52人死亡,30人受伤,这也是我国高速公路因地质灾害造成伤亡最大的一次。事故发生后,广东省成立了调查评估组,邀请院士专家组牵头,公路工程、地质工程、岩土工程和气象水文等领域专家参与调查评估。
1月22日,调查组发布事故调查结果,认定这次塌方事故主要原因系连续降雨造成的自然灾害。但同时也有风险重视不够,防范意识淡薄,建设管理不到位,重建设轻管养,没有有效的监管压力等人为原因导致。
最终,广东省纪委监委根据调查结果,对4个责任单位及32名公职人员进行了追责问责。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广东省公路事务中心,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梅州市交通运输局四个单位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广东省公路事务中心,梅州市交通运输局,广东省交通集团,广东省交通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广东博大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广东大潮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总经理,广东路路通有限公司总经理,广东华路交通科技有限公司九个单位共32人被追责处理。
这32人分别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作出书面检查、党内警告、行政记过、降级安排工作等处理。无一人因此事故被开除公职,更无一人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事故调查报告中称,这次事故前,当地连降大雨,出现多轮强降水过程,全省平均雨量破历史同期纪录。但这次降雨过程并非突降暴雨,本应该有充分的预案时间,高速公路塌陷或许不可避免,但人员伤亡却有可能不发生。
可以说梅大高速的这次事故,第一次让全国人民对高速公路的地质灾害有了新的认知。以往在大家心目中,高速公路的路况是有充分保障的,但这次事故却让人发现,高速公路的管理并没有大家想象得那么严格。
对灾难的警惕不够还是其次,主要原因还是责任不明。从这次事故后的追责来看,多达9个单位负责人被追责,但却没有一个人为此事承担主要责任。所谓龙多不下雨,这次事故是最直接的体现。
处理的结果看似面面俱到,从主管单位,到建设单位,养护单位,监理单位都有人被追责,但这些行政内的处分难免让人质疑力度不够,甚至连自罚三杯也算不上。
事情已经发生,更重要的是这次事故,能否促进全国高速公路的安全管理。对于可以预见的地质灾害,必须有唯一的责任单位来对后果负责,只有落实到人,才能激发担当,这样的教训绝不能发生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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