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宁区医疗保障局党组关于十四届
区委第七轮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集宁区委统一部署,2024年7月1日至8月23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对集宁区医疗保障局开展了常规巡察。9月27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向区医疗保障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化政治担当,认真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
(一)精心组织学习,筑牢思想根基
巡察反馈意见后,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察整改的重要讲话精神等相关内容,传达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提升党员干部对整改工作的思想认识和行动自觉,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认真研究整改措施,为整改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坚实的思想保障。
(二)强化定期推动,确保整改实效
全面梳理、举一反三,认真研究制定了《集宁区医疗保障局党组关于落实十四届区委第七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及时组织召开巡视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统一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层层压紧压实巡视整改政治责任。定期召开巡察整改推进会,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任务分工、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和整改时限,压实责任,扎实推动问题整改。
(三)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
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任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各相关股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党组织书记为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各班子成员按照分工承担分管领域的整改责任,确保整改工作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着落。将巡察反馈的4方面10个问题细化分解为20项具体问题,逐一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和责任人,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整改工作格局。
(四)抓实责任分解,推动整改落实
班子成员以身作则,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整改任务,将整改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认真抓好各项整改措施的落实,确保整改工作按时按进度推进。对于一些涉及多个股室(中心)的复杂问题,班子成员之间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问题解决,切实做到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工作部署到位、制度机制到位。
二、聚焦反馈问题,全力抓好各项整改任务落实
截至12月26日,针对巡视反馈意见指出4个方面10个突出问题20个具体表现研究制定的52项整改任务措施,已完成整改销号52项。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医疗保障领域工作的决策部署不到位,结合部门实际抓落实有差距整改情况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保障领域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到位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保障领域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9月23日以来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重要论述摘编》《2024年全国医保基金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习近平总书记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内容5次,把学习贯彻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与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重要论述贯通起来。
二是已重新梳理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在2024年度的第12次、13次、14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中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保障领域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内容列入重点学习内容,并且在之后的学习中长期坚持。
三是在医保工作群转发《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重要论述摘编》《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医保高质量发展迈出新步伐--全国医疗保障工作会议在京召开》等内容共5次,并组织大家自学。
(2)关于“对中央医保工作指示精神学习贯彻落实滞后”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10月25日党组书记主持召开了2024年第12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逐句研读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中《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指导意见》,深入剖析文件内涵和精神实质。
二是巡察整改以来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重要论述摘编》等最新的中央医保工作指示精神及医保最新政策法律法规等内容召开4次会议传达学习。
2.发挥医疗保障核心职能职责有差距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党组对本单位主责主业执行方向有偏差,未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科学、合理编制基金预算”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合理编制了2025年基金预算。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进行了2025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等基金预算的编制。
二是DIP结算每月按90%预付周转金一次,年终进行清算。按照《2024年第一批新增和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调整可单独收费医用耗材的目录》和《特需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等文件要求,全区190家医疗机构已更新了目录内医疗服务、医用耗材目录和特需医疗服务价格。
三是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规范化管理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及《乌兰察布市定点零售药店常态化监管平台项目建设方案》文件精神,严格实施“进销存”管理,实时上传数据,采用“一库化”管理模式。2024年8月中旬以来,集宁区医疗保障局积极落实此项工作,在有力地监管与督促下,全区574家定点医药机构通过每周“找堵点、抓进度”,逐一落实到单位各业务负责人、主要领导,经过近期不断的努力,不厌其烦的沟通下,现已按要求完成接口改造工作。不配合接口改造工作的医药机构按文件要求,现已暂停医保权限。
四是强化医保基金预决算管理,已进行2024年第四季度医保基金运行分析工作。
五是按照《国家医保局联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医保基金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持续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结合工作实际,完善并制定了《集宁区医疗保障系统基金监管百日攻坚工作方案》。百日攻坚行动期间,协同自治区第三方检查组、自治区飞行检查组对本地区的医疗机构开展基金监管工作,与各检查组交接医药机构检查情况后,积极督促各医药机构退回违规基金。百日攻坚期间已追回34家医疗机构的违规基金,涉及433.5615万元,86家定点零售药店的违规基金,涉及180.8046万元。
六是巡察后基金收支情况好转,医保基金运行平稳。截至12月,基金收入共计3.84亿元,其中,城镇职工医保基金收入2.06亿元,城镇职工大病医疗收入912万元,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收入1.54亿元,城乡居民医疗救助收入1537万元。基金支出共计3.54亿元,其中,城镇职工医保基金支出2.09亿元,居民医保支出1.44亿元,医疗救助支出144万元,赤字情况正在减少。
(2)关于“对医疗保障等惠民政策宣传解读力度不足,群众知晓率低”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开展进学校宣传4次,开展医药机构座谈会、宣介会开展政策宣传6次,“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进社区宣传2次。
二是巡察整改以来利用集宁区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转发参保、基金监管、医保亲情账户、异地就医等政策等50余篇。
(3)关于“对医保基金监管宽松软,行政执法不严格”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自7月份以来,接收到国家医保局通过反欺诈大数据平台筛查到限定性别类药品异常结算数据线索,涉及到的医疗机构共计267家。接收到数据后积极核对相关票据,严格按《乌兰察布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乌兰察布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处理,追回违规基金6.6595万元,并处以1.2倍罚款,共7.8401万元。2024年9月对一道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乌兰察布市集宁区祥和堂药业连锁有限公司旺旺店、乌兰察布市集宁区祥和堂药业连锁有限公司集丰桥店、乌兰察布市康宁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国药控股国大药房乌兰察布有限公司第三门店开展飞行检查工作。涉及金额3万元以下处以1.5倍罚款、涉及金额3万以上处以2倍罚款。共计追回违规基金11.7754万元,罚款金额21.0741万元。
二是王雪涛口腔诊所、乌兰察布市夕阳美综合医院两家医疗机构涉嫌串换项目收费骗取医保基金行为,2024年10月10日、10月11日分别将乌兰察布市夕阳美综合医院、王雪涛口腔诊所的案件移送至集宁区公安局。夕阳美综合医院依据《乌兰察布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直接解除协议。博慈医院、恩和医院、王雪涛口腔诊所、乌兰察布市夕阳美综合医院四家医疗疑似虚假诊疗、超标准收费等骗取医保基金行为,2024年10月30日将其移交卫生健康监管部门。
(4)关于“对上级专项整治行动消极应付,监督检查不深不实”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制定打击“挂床住院”欺诈骗保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方案。按照方案,对巡察反馈有问题的机构进行协商解除定点协议,经协商,普济医院于11月12日主动申请解除协议;其他具有挂床住院风险的一级医疗机构全部进行协商,健冉医院、绿洲康复专科医院有限公司、二轻医院、腾辰医院陆续主动申请解除协议;对一级机构霸王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议主动关闭住院定点服务。11月5日,我局召开集宁区医院系统医保定点协议管理暨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政策宣介会,对全区医院系统就基金监管百日攻坚专项行动进行详细解读,通报了近期集宁区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典型案例,重点针对挂床住院、低标准住院进行警示教育;12月20日,我局召开加强药品追溯码医保监管应用恳谈会,辖区内20家连锁药店相关负责人及医保专员参加会议,会上对全区药品追溯码采集应用情况进行了通报,并对《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保局3号令)《关于建立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等基金监管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详细解读。
二是2024年11月29日至12月12日,我局基金监管股和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分成2组对14家医疗机构开展打击“挂床住院”欺诈骗保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检查。检查过程中,严格核对每位病人的门诊记录、床头卡、病人医嘱等相关信息,全程用执法记录仪记录相关检查过程,未发现有挂床住院的疑点人员,且各医疗机构的住院人数呈现下降趋势。并且协同自治区第三方检查组、自治区飞行检查组对本地区的医疗机构开展基金稽查工作。同时通过线上智能监控的方式,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加强对医保基金使用行为的实时动态跟踪。监管范围囊括区内371家药店与224家医疗机构,精准识别出大量违规行为,刚性违规扣款总计545.91万元,经不懈追缴,成功追回311.22万元。并定期公布主动解除协议的医药机构名单及监督举报电话,推动社会监督常态化。
(5)关于“医药价格与招采管理工作推进缺乏有效措施”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在现有督办方式基础上,增加发送工作提示的函督办形式,对各机构采购工作进行书面通知。巡察整改以来已发送微信群通知100余次,电话沟通10余次,发送工作提示函8期。
二是已完善不定期约谈机制,根据工作要求,对采购进度缓慢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约谈,约谈定点医疗机构4次,签署承诺函,并责令在限期内完成相关采购工作,约谈资料已进行整理归档。
3.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意识不足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等方面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11月7日,召开了党组会议,通报班子成员2022年、2023年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剖析材料的问题。
二是2024年在撰写巡察民主生活会剖析材料时,已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剖析材料。
三是已成立2024年集宁区医疗保障局网络舆情安全处置工作小组,确保对涉及集宁区医疗保障局的网络舆情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办理,主动掌握新闻舆论的主动权;已建立干部网络平台账号台账,加强党员干部网络账号管理,将党员干部网络行为规范纳入意识形态工作专项检查重要内容,营造良好网络环境。
(2)关于“对保密安全工作重视不够,执行保密安全法规不严格”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已成立集宁区医疗保障局保密委员会,层层压紧压实保密责任,筑牢保密防线。形成了《集宁区医疗保障局保密工作管理制度》,以制度管人、按程序办事,确保保密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12月20日,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向党组织汇报保密委员会年度工作情况。
(二)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够到位,对重点岗位和关键领域监管有缺失,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仍然频发整改情况
4.局党组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不深入,第一责任人职责履行不到位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文风不严不实”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三审”制度,加强文字材料审核管理,巡察整改以来,所有的发文都经过分管领导审阅把关,重要内容都经过主要领导审核,保障了公文内容质量,切实纠正了公文办理中存在的各类问题。
二是2024年11月13日,集宁区医疗保障局召开干部职工警示教育会,对我单位文风不实、照搬照抄、抄袭拼凑等形式主义问题进行了通报,狠纠文风不实、照搬照抄、抄袭拼凑等形式主义问题,不断转变工作作风。
(2)关于“未扎实开展廉政谈话”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9月9日,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党组成员与分管领域负责人、分管领域负责人与股室(中心)工作人员分别开展了廉政谈心谈话,坚持把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充分发挥谈话提醒预防功能。
5.局党组未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重点岗位的监督,内控机 制不健全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对违规数据筛查汇总情况掌握不清”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调整了领导分工,优化了工作人员配备,建立并完善了基金监管股内部控制工作机制,明确了办理案件流程以及部门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二是工作人员定期汇总检查定点机构数、处理方式、违规金额等相关数据并按周、月定期进行上报。
(2)关于“基金‘跑、冒、滴、漏’问题时有发生,死亡停保退账户工作尚有漏洞”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根据2024年民政局殡葬综合服务中心提供的死亡人员花名,我局已停保538人。
二是通过核实社保局退管股提供的未年检的人员花名,2024年我局已停保85人。
三是经市医保局下发的13名死亡人员,其中1人经核查健在,其中2人无消费记录,个人账户余额够扣,无需追回。
四是经市医保局下发的13名死亡人员,其中10名死亡人员,共计金额16603.79元,已全部追回。
五是目前未出现多次联系仍不退回的情况。
6.“三医联动”的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与职能部门沟通协商机制不健全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为加强对药店医保基金的监督和管理,已联合市场监管部门积极申请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内蒙古)集宁区医疗保障局的账号。
二是按照《关于做好试点区县域医疗共同体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制定《集宁区医疗共同体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改革实施方案》。2024年9月22日内蒙古自治区飞检组反馈博慈医院、恩和医院、王雪涛口腔诊所、乌兰察布市夕阳美综合医院四家医疗机构线索,发现疑似虚假诊疗、超标准收费等骗取医保基金,存在一般违法违规问题,已于10月30日将其移交卫生健康监管门。
(三)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不够有力,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到位整改情况
7.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严不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执行不规范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我局于11月13日召开第22次党组会议修订了“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明确“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中大额资金使用的最低金额定为2万元。
二是切实规范会议。党组会上党组成员逐个表态发言,会议上进行充分的讨论,并指定专人规范做好党组会会议记录编发会议纪要。
三是严格执行末位表态规定。涉及职级晋升的重大事项、人事调整经党组集体研究讨论决定,并进行了末位表态发言。
8.执行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组织生活会会前谈心谈话千人一面”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11月7日召开了第21次党组会,认真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进一步明确组织生活会会前、会中相关要求,并对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提出要求。
二是认真开展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已改进谈心谈话方式,确保每位党员都能深入交流,提出具体可行的批评与自我批评,通过这种方式,党员间的沟通更加真诚,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2)关于“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个人对照检查剖析材料敷衍了事、应付交差”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11月29日召开了十一月份支委(扩大)会,对相关党员干部进行了提醒谈话。
二是已建立分级审核机制,对个人对照检查材料的问题查摆、原因分析、整改措施等内容进行详细审核,确保材料表述清晰流畅,符合逻辑规范;计划于2025年2月底前召开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将在会前充分进行分级审核(支部党支部书记审核支委会成员,支委分组审核党员干部),保障每一位党员干部的个人对照检查剖析材料都能够紧扣组织生活会主题,紧密联系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为高质量的民主生活会注入“行动引擎”。
9.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党建工作虚化弱化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党员档案内多处时间前后不符”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已对存在时间不符问题的党员档案进行了全面梳理和更正,确保了档案材料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二是根据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中共乌兰察布市市委员会组织部印制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指导手册》,严格按照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形成《发展党员工作全程记实表》,选配了专职党务工作者,发展党员工作的各个环节均得到了加强,资料审核流程更加严格,有效避免了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2)关于“党员档案资料不齐”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经与该同志核实,其因防止档案丢失未将档案放置到单位党员干部档案盒中,缺少的入党志愿书、转正申请、个人自传等材料目前存放于人事档案中心,已联系人社局进行相关资料复印,已全面完成资料补齐工作。且因工作调动,该同志的档案已进行交接。
二是根据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中共乌兰察布市市委员会组织部印制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指导手册》,形成了《发展党员档案台账目录》,支部党员发展材料档案管理得到加强,工作台账的建立使得档案管理更为规范,有效预防了类似问题的再次出现。
(四)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偏松偏软整改情况
10.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整改责任,推动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二是2024年11月7日,组织了业务培训活动,加强工作人员对医保政策的理解,提升业务操作技能和综合素质,为参保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医保服务。并将“门难进、脸难看、办事拖沓”和考勤情况列入年度考核评分标准。
三是党组书记加强监督检查,截至目前召开巡察整改推进会2次,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
四是及时召开巡察整改推进会,分析问题产生的根源,进一步推动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五是安排专人负责巡察整改工作,定期跟进整改进度。
三、立足长远长效,巩固提高整改成果成效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深刻认识巡察反馈意见的重要作用和重大意义,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持之以恒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尤其是要进一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保障领域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中央医保工作指示精神等内容,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统一思想、进一步推进整改。
(二)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化落实“两个责任”,以钉钉子精神高质量、高标准抓好贯彻落实,做到久久为功,打好持久战。对取得阶段性成效的任务,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持之以恒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及时开展“回头看”,扎实做好“后半篇文章”,坚持工作节奏不变、推进力度不减、督促检查不松,保障整改效果的持久性和稳定性,防止问题反弹。
(三)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按照“举一反三、建章立制”的要求,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进一步巩固提升,加强制度机制建设,在深层次挖掘问题根源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确保达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批漏洞、杜绝一类问题,让用制度管人管事形成制度化、常态化,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
(四)做好成果转化运用
推进整改成果的转化运用,全面抓好工作落实,坚持把落实巡察整改过程转化为提升医保经办服务水平、推动集宁区医疗保障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过程,把巡察整改与改进医保行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把整改成果转化为全局上下改进作风、加快发展的内生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电话0474-8209231;电子邮箱:jnqylbzj@163.com。
· END ·
编辑 | 集宁佰事通
来源 | 集宁区医疗保障局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