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市本级抵押登记业务全面实行网上办理的通知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根据《自然资源部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关于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促进营商环境优化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9号)及《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 <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促进营商环境优化的通知> 分工方案>的通知》(〔2024〕11号)的相关要求,为全面推动不动产抵押登记“全流程无纸化”网上办理新模式的实施,持续深化“不动产登记+金融服务”工作机制, 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并实现金融惠民目标,减少群众跑办次数,方便群众自主办理相关业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自2025年3月1日起,沧州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需统一通过“总对总”“点对点”延伸平台或河北省政务服务网政务平台,开展“全流程无纸化”网上抵押登记办理工作。原则上,沧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不再现场受理上述机构的抵押登记业务。
请各相关单位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执行,确保业务平稳过渡。同时,要积极引导和帮助群众熟悉和掌握网上办理流程,共同推动我市不动产登记工作的便捷高效发展,让金融惠民政策真正落到实处。
来源:沧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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