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2月11日,河南省商务厅宣布,将于2月12日起发放第四期新春消费券。此次消费券分为20元和50元两种面值,分别适用于满100元和满200元的消费场景。
据了解,这是河南今年推出的第四轮消费券活动。前三期消费券已于2月6日发放完毕,每期总金额为5000万元,覆盖全省范围内的零售餐饮类消费。消费者可通过支付宝和云闪付平台领取,每人每期可在每个平台各领取一张消费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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