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江西省南城县曝出医疗机构因违规开展吞咽功能障碍训练而遭受行政处罚的事件,引发了业界对“吞咽康复治疗仅限于三级医院和康复专科医院”的规定的深刻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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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西省南城县医疗保障局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当地二级公立医院南城县中医院将本应限定于三级医院康复科或康复专科医院开展的“吞咽功能障碍训练”项目纳入医保支付,涉及违规金额6182.4元。该医院因此被处以1倍行政罚款。
国家医保局《康复类医疗服务项目支付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吞咽功能障碍训练仅限于三级医院康复科或康复专科医院开展。这一规定的背后,考虑了吞咽康复治疗的专业性和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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吞咽障碍是一种常见的临床问题,主要见于中风患者、气管切开患者以及神经肌肉疾病患者。这类患者常伴有气道分泌物增多、吞咽反射减弱、呼吸肌无力等复杂症状,需要多学科协作的个体化管理方案。
吞咽功能障碍的康复治疗涉及神经学、解剖学、康复医学及营养学等多学科交叉,需要配备电子喉镜、吞咽造影系统(VFSS)、纤维内镜吞咽检查(FEES)等专业评估设备。在治疗过程中,存在误吸导致吸入性肺炎、营养不良等风险,因此需要严格的风险评估和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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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基于循证医学的吞咽康复策略包括感觉刺激训练、吞咽肌群强化训练、代偿性吞咽技巧训练等,配合营养支持和呼吸功能训练,可显著改善患者预后。
三级医院和康复专科医院通常具备更强的专业背景和技术能力,且具备完善的急救体系和多学科协作能力,能够将吞咽治疗的风险控制在较低水平。
相比之下,二级医院虽然具备一定的医疗条件,但在资源、设备和专业人才的配备上往往难以满足该项治疗的高标准要求。基于患者安全和治疗质量的考虑,相关监管部门对该项目的使用范围进行了明确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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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有部分二级医院的康复从业者向医保局反映称,其医院具备开展吞咽康复治疗的能力,且有许多患者前来咨询。在严格把控适应症和操作规范的前提下,二级医院应当获得开展该项治疗的权限。但截至目前,医保局并未修改相关规定,限制仍然存在。
综上所述,吞咽功能障碍训练的限定范围引发了广泛讨论。虽然二级医院在技术和设备方面可能存在差距,但患者的需求和医院的能力也不容忽视。未来,在保障患者安全的前提下,希望能够合理调整相关规定,以满足不同层级医院和患者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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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政府官网、康知了
编辑丨云自闲
本文系“康知了”综合整理创作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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