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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们一起梳理一下全球主要几个地区对带翼eVTOL载人法规的推进情况,通过观察各个地区法规的具体进程(了解更多信息可以去局方官网查询),可以更好的帮助大家多一个视角来观察行业。
美国
2024年6月,FAA宣布已经与EASA达成了“电动垂直起降(eVTOL)飞机认证道路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该声明提供了咨询通告的链接:AC 21.17-4型号认证——动力升降机,该通告为动力升降机的类型、生产和适航认证提供了指导。本AC还将附录A中的标准指定为可接受的方法,但不是唯一的方法,用于证明符合《美国联邦法规》(14 CFR)21.17(b)第14篇对某些动力升降机的FAA型号认证。
欧盟
2024年6月,欧盟航空安全局(EASA)发布了《垂直起降能力飞机专用条件》第二版。这一新版本提供了额外的灵活性(例如增加‘最大认证起飞重量’),并与最近批准的法规和已公开咨询的符合性方法(MOC)更好地保持一致.此外,计划在短期内进一步修订专用条件,以实现EASA和FAA之间的进一步协调。
巴西
2022年2月,Eve正式向ANAC申请eVTOL型号证书。2024年9月,Eve Air Mobility宣布,巴西国家民用航空局(ANAC)已发布Eve eVTOL适航标准的最终版本。
印度
2024年9月,印度民航总局发布了关于垂直起降能力飞机(VCA)型号认证的指导材料本指导材料旨在提供全面的型号认证要求,包括VCA的基本性能适航标准。
中国
2023年12月,按照《民用航空产品和零部件合格审定规定》(CCAR-21-R4)第21.17条的规定,结合沃飞长空AE200-100型电动垂直起降航空器这一特殊类别航空器的设计特征和该型号预期的运行场景,确定了适用其具体设计和预期用途且具有可接受安全水平的适航要求,形成了项目专用条件《沃飞AE200-100型电动垂直起降航空器专用条件征求意见稿》,拟作为开展型号合格审定工作的审定基础。最新的情况,截止今天在局方网站还没有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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