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1日起,2024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开始办理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等相关规定: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各位捐赠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时,别忘了录入2024年的捐赠收据信息,捐赠的相关款项可以抵扣部分个税,享受税收优惠噢!
那作为四川省科技公益发展基金会的捐赠人,具体该如何使用捐赠金额来抵扣个税呢?请参考以下操作流程:
第一步:取得《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
请将以下信息(捐赠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开票抬头、开票金额、包含订单号的捐赠截图)发至邮箱love@kejifupin.org进行申请,联系电话028-86670187。
第二步:登录“个人所得税”APP操作
打开“个人所得税”APP,登录个人账号。点击首页“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点击“开始申报”进入。
在“标准申报”页面,根据流程确认基本信息后,点击“下一步”,拉至页面最下方点击“准予扣除的捐赠额”进入。
点击右上角“新增”,根据提示如实填写捐赠相关信息。
在“受赠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中输入“53510000555792435Q”进行搜索,“受赠单位名称”中输入“四川省科技公益发展基金会”;
“捐赠凭证号”(详见发票右上角【票据号码】处)和“捐赠金额”根据您开具的捐赠票据填写,之后再选择扣除比例30%,并在备注中说明捐赠的年月和捐赠项目名称。
填写完后请点击保存。如有多张票据,请在保存一张后继续新增。
全部捐赠票据登记结束后,点击“分配扣除”,手动输入“综合所得捐赠扣除金额”并保存,即可完成捐赠税前扣除的填报。
第三步:再次核对金额,按系统提示继续提交申报即可
以上便是捐赠金额抵扣个税的操作流程,若您有其它疑问,可随时联系我们。
电话:028-86670187 邮箱:love@kejifupin.org
感谢各位捐赠人对四川省科技公益发展基金会公益项目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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