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地名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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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邢台是河北省南部历史悠久的地级市,地名可追溯至西周时期的“井”。至迟在中唐德宗时,“邢台”一名开始出现在墓志文本中,后逐渐扩大至史书文献中。作为非官方地名,这一时期的“邢台”既指邢州城,也指邢州政区。北宋末期以后,“邢台”一名的政治地理内涵发生改变,成为法定的县级建制名称。对这个过程的考察,有助于深化对邢台历史文化的认识。
关键词:邢台;地名;政治地理内涵
一、“邢台”地名的源头
邢台是河北省南部的地级市,历史上有信都、襄国、邢州、信德、顺德等不同的名字,相对来说,“邢台”一名较为晚出。
“邢”是邢台的简称,也是邢台最早的地名。在史籍中,最早出现“邢”字的为《诗经》,如该书《硕人》篇:“齐侯之子,卫侯之妻,东宫之妹,邢侯之姨”,这里的“邢侯”即邢侯国的国君。邢侯国为西周初期所封建,学界大致认同邢侯国地望在邢台,因此这里的“邢”,从地理概念来讲指的就是今天的邢台。据此可认为,早在西周初期邢台地名就已形成,人们已经开始把这片区域称为“邢”。《史记·殷本纪》有“河亶甲居相,祖乙迁于邢”之语,虽然所载事件远早于春秋,然其成书于西汉,不能认为商代时即有“邢”之地名。
“邢”字属于合体字,书体可追溯到小篆,其本字为“井”,则早在竹简、甲骨文和金文中就反复出现。因此,追溯邢台地名的历史,还要考察这些特定材料。西周有“井”氏,为周代的重要氏族,其族人有任职于周王室,如清华简《祭公篇》中所涉及的周穆王三公之一井利;有获封于畿内者,如青铜器长甶盉铭文中提及的井伯;也有封建于外地者,如金文文献《麦尊》《邢侯簋》《臣谏簋》中出现的“井侯”。李学勤、唐云明先生认为,麦尊等三件青铜器的时代同为西周早期,其中麦尊的时代为成王后期,后两者则为成、康之际,这里的“井侯”指向同一个人物,即成王所封初代邢侯。至于长甶盉,其所铸刻时间已晚至周穆王时期,铭文中的“井伯”无法认定比邢侯更早,且本器出土于陕西,“井伯”为周朝畿内井氏,与邢台之“邢”关系不大。井利本人由于就职于朝,和邢台的关系也不大,况亦为穆王时的官员,时代晚于初代邢侯。至于大克鼎和散氏盘中的“井”,究竟涉及井族的哪一支,尚有争议,但没有学者将其与邢侯联系起来,况在时间上比周穆王更晚。至于殷墟甲骨文中出现的“井方”,由于其地望各家考订不一,争议较大,故不作证据使用。因此,就目前而言,虽麦尊实物下落不明,但其铭文确为最早出现“井”字的第一手资料,这和史籍构成了相互印证,进一步说明了西周初期邢台这个地方就已经得名,可视为邢台地名的源头所在。
二、“邢台”地名的形成时间
如前所述,尽管“邢”字作为地理概念出现时间较早,但唐代以前的史籍文献中,并无二字连用的“邢台”一名。直到北宋初期新、旧《五代史》中,作为地理概念的“邢台”始见于文献。检《五代史》,“邢台”一词共出现十次,其中九次在《旧五代史》,一次在《新五代史》。十条史料中,有三条对应时间为晚唐,其余则为五代时期。兹将前者摘录于下:
其一:(光化——引者注)二年春,幽州刘仁恭率军十万寇魏州,屠贝郡。从周自邢台驰入魏州,燕军突上水关,攻馆陶门。
其二:景福二年,晋军攻邢台,季筠领偏师预其役。将及邢,邢人阵于郊,两军酣战之际,季筠出阵飞马来归,太祖大加奖叹。
其三:是时(中和二年——引者注),晋新有太原,李匡威据幽州,王处存据中山,赫连铎据大同,孟方立据邢台,四面豪杰并起而交争。
此三条史料,前两条出自《旧五代史》,第三条出自《新五代史》,叙事的时代虽然都是晚唐,但具体时间上存在先后之别,最早的显然出自《新五代史》,所涉时间为唐僖宗中和二年(882年)。中和元年时,昭义军发生变故,节度使高浔被部将所杀,随后内部火并,最终孟方立控制了昭义军,并自潞州移驻太行山以东的邢州,此即为“孟方立据邢台”的时代背景。其他两条史料关涉时间,则已迟至昭宗年间,离中和二年已有十余载,此时孟方立已谢世多年,昭义军也沦为李克用、朱温两大势力争夺拉锯的战场。
北宋初的《五代史》,是根据五代各朝的实录及其他史料来编修的,不能说到了北宋才有“邢台”二字,这个名字应该是五代的史料中本就有的。据此,至迟五代时就应存在“邢台”之名。如果考虑到五代各朝实录涉及晚唐的部分源于唐代文献的话,则“邢台”一名出现的时间又可以上溯至晚唐。对此,有墓志资料予以支撑。
1995年,位于邢台信都区的董村水厂建设施工时,发现5座唐墓,其中一座编号为95QXM47的墓葬出土一合墓志,志盖题《唐故史夫人志》,志石首行题《唐会稽故康氏夫人墓志铭并序》(以下简称《康氏夫人墓志》)。其铭文中即有“邢台”二字:“夫人享年三十九,于太和三年春三月廿八日萦疾,终于邢台私第······以太和五年冬十一月廿日甲寅,迁窆于邢台西南十里平原。”墓主史夫人为中唐时人,姓康名鹰,史为其夫家之姓。康鹰于唐文宗大和三年(829年)离世,大和五年冬下葬,可以认为墓志刻于大和五年,即公元831年。铭文清楚地表明,文宗大和年间即存在“邢台”一名。这个名称有可能先出现在一部分碑刻铭文中,随后才进入僖宗以后官方编纂的典籍中,直至后来被北宋的史家所引录而出现在新、旧《五代史》文本中。
从目前所掌握的史料看,最早出现“邢台”一名的碑刻资料,似乎为千唐志斋所藏的《唐故越州剡县尉卢府君夫人陇西李氏合祔墓志铭并序》,志文中有“初,先君家于邢台”一语,标记了“邢台”地名出现的里程碑起点。从后文“先君顷权兆于邯郸”来看,这里的“邢台”当指与邯郸邻近的邢州。李氏葬于元和十五年(820年)三月,墓志当刻于稍前,正值宪宗朝向穆宗朝转换之际,显示宪宗末期已存在“邢台”一名。墓主卢广之妻李氏卒于元和十四年(819年)正月,寿龄77岁,而卢广本人却仅得年38岁,鉴于夫妻二人出生时间不会相差太多,我们可以推测,卢广的卒年应该早于其妻30多年。从元和末期倒推30年,正值公元8、9世纪之交的德宗时期。于此前提下,再反观志文中“初,先君家于邢台”一语,此处所指,正是德宗时期卢广尚未任职剡县时的居所情况,是墓志撰文者——卢广之子卢蕃对于先父的追忆。这就隐含了德宗时期存在“邢台”之名的可能性,因追述前人时,复原前人所处的旧场景、老场景,本来就是我们的惯常做法。
以此墓志文献为起点,“邢台”一名开始越来越多地见诸古文献资料,除了前文所举的新、旧《五代史》之外,刻于后周世宗显德四年(957年)的《大周故金紫光禄大夫检校尚书右仆射左监门卫将军兼御史大夫上柱国刘公墓志铭文》,也有“邢台兼都窍之权”一语,显示了碑刻墓志在书写习惯上的传承。
综上,“邢台”作为一个确切的地名,中唐德宗时已经在社会上流传和使用。当然,从语言传播的角度来看,其在本地人口头上形成的时间,则应该更早些。
三、“邢台”一名在北宋以前的政治地理内涵
地名,有官方与非官方的性质区别,也有指涉地理范围大小的不同,这是地名的政治地理内涵问题,自然也是“邢台”一名需要考察的基本问题。
本节之所以将考察节点设于北宋之前,是因为宋徽宗宣和二年(1120年),宋廷发布诏令:“改龙冈县为邢台”,这是“邢台”第一次以法定身份和正式地名出现在史料中,开启了“邢台”建制的历史。此后直到清末,“邢台”二字在建制上仅指代邢台县,政治地理内涵是非常清晰的。那么,此前直至中唐德宗时期的300多年间,“邢台”一名性质为何,又对应着什么地理概念?这就需要在史料的基础上展开进一步的探讨。
邢州设置于隋开皇十六年(596年),唐代沿续这个行政单元,彼时“邢州”是国家颁布的法定行政区划名称。《旧唐书·地理志》:
邢州 上 隋襄国郡。武德元年,改为邢州总管府,管邢、温、和、封、蓬、东龙六州。邢州领龙冈、尧山、内丘三县。四年,平窦建德,罢总管府。割内丘属赵州,仍省和、温、封三州,以其所领南和、沙河、平乡三县来属。又立任县。五年,割赵州之内丘、柏仁来属。天宝元年,改为钜鹿郡。乾元元年,复为邢州。
这表明,在唐代除了“邢州”及“钜鹿郡”之外,在国家法定的地名系统中,是不存在“邢台”一名的。五代、北宋的情况大致同于此,如《宋史·地理志》所说:“信德府,次府,钜鹿郡。后唐安国军节度,本邢州,宣和元年,升为府。”
在这个前提下,“邢州”自然也是本州最高行政机关所在地——州城的正式名字。在比较正式的场合中,“邢州”的使用,尤其是在书写活动中的使用是广泛而普遍的。即便是在“邢台”一名出现后,在唐、宋社会有关的书写中,仍以“邢州”为主流。史籍中的例子不胜枚举,在此无须赘述。这清楚地表明了作为地名的“邢台”,在唐、宋国家中是不具法定地位的,作为“邢州”的俗称,是非正式的地名。
但“邢台”一名在中唐时已经存在,进而又多次出现于后世的文献中,也是不争的事实,表明“邢台”在唐、宋之际的使用群体有扩大的趋势,从民间到官方,使用“邢台”地名正在成为一种约定俗成的习惯。这个名字源于西周时期邢侯国的历史,人们认为周成王所封的邢侯国就在此地,邢侯在此筑有祭天台,称为“邢侯台”,这就是“邢台”一名的来源。“邢台”究竟是哪个时期出现的,已经无法确定,可以肯定的是,口头使用是它的第一现场,然后才进入书写领域。
如果仅以《康氏夫人墓志》为例,康鹰的“邢台私第”,联系后文的“邢台西南十里”来看,系指位于邢州城某某坊的宅第,在这里,“邢台”仅被用来指一座城,它的地理内涵无疑是狭义的邢州。
但其后出现在新、旧《五代史》中的“邢台”,却不仅仅指代邢州城。如果说,上文所列三条该期的史料中,无论是葛从周驻守的“邢台”,还是邓季筠所攻之“邢台”仍指州城的话,而孟方立所占据的“邢台”,则已有整个邢州政区的意思在内,孟方立占据邢台,不可能仅以一座城为对象。如果上述史料无法确指,以下再引用墓志资料申而明之:
今我窦氏夫人······邢台南和人也,其先出夏后少康之苗胤也。
上述出自西安碑林博物馆藏《申公妻窦氏墓志》。墓主窦氏夫人卒于晚唐乾符六年(879年),葬于广明二年(881年)。唐时,南和为邢州属县,墓志既有“邢台南和”一语,则“邢台”的含义不言自明。墓志用其作为“邢州”的替代语,来指称该地域,“邢台”在这里已等于完全意义上的邢州,是邢州的别名。
尽管出现在《康氏夫人墓志》中的“邢台”作为州城来解读,但这并不能断定,中唐时期,“邢台”作为地名刚出现时,它的地理内涵仅是一座州城。事实上,《康氏夫人墓志》与《申公妻窦氏墓志》刻石时间相距不过50年,“邢台”在乾符、广明间以州级行政区的含义出现,则宝历、大和年间也未尝没有这个可能性。
五代时,“邢台”作为地名沿续晚唐的地理内涵。从五代人物的传记来看,这一点是很清楚的,如后唐康思立“天成元年,授应州刺史,寻移岚州······(长兴)二年,移镇陕州。清泰初,改授邢台”,类似的还有刘词在后汉时“为华州节度使,岁余,移镇邢台”。这里的“授邢台”“移镇邢台”,应该是授予“邢台节度使”一职,而节度使统领的是一个政区。另一则史料也颇能说明问题,李彦珣“邢州人也······素不孝于父母,在乡绝其供馈,同列恶其鄙恶······范延光既叛,署为步军都监,委以守陴。招讨使杨光远以彦珣见用,欲挠延光而诱彦珣,乃遣人就邢台访得其母,令于城下以招之”,李母既然“在乡”,访其人自然也应到乡下,乡下既然亦称“邢台”,其涵盖范围自然是整个政区。
北宋时,承担行政区划含义的非正式地名“邢台”继续在社会上使用。成书于宋初的《太平广记》载:“石晋时,常山帅安重荣将谋干纪。其管界与邢台连接,斗杀一龙。”后晋时,安重荣曾任镇州刺史、成德军节度使,其辖区在邢州以北,“管界与邢台连接”,是说与整个邢台地区相接。又如庆历四年(1044年),欧阳修上疏皇帝:“臣近日伏睹,差郭承祐知邢州······当此之际,臣实不意选差郭承祐为河北长吏······以邢台委之。”在这里,欧阳修显然使用“邢台”作为全域的地名称谓。欧阳修作为知名学者,又是在严肃的奏疏中使用“邢台”,表明此地名已获相当的认可。
宋徽宗宣和二年(1120年),宋廷将原为邢州属县的龙冈县改称邢台县,以此事为标志,“邢台”一名的政治地理内涵发生了重要转折,在作为非正式地名历经唐、五代、北宋共300多年后,“邢台”终于被国家赋予法定身份,纳入政府的地名系统,只不过在等级上已降格为县。此后,从北宋末年至清末近800年的时间里,“邢台”曾先后为信德府、邢州、顺德路、顺德府的属县和附郭县,始终是国家法定的正式地名,也是县治所在城市的名字。民国以后,建制变更频繁,除县级行政区的身份外,又分别出现了邢台专区、邢台镇、邢台地区、邢台市等建制。直到2020年6月,随着邢台县的撤销,“邢台”一名仅剩下地市级行政区及政区中心城市名的含义。
结语
综上所述,对于“邢台”地名史的研究,存在着两个重要的时间节点:一是该地名最早出现的中唐德宗时期;另一个是宋徽宗宣和二年,国家正式设立邢台县,拉开“邢台”建制的序幕。两者之间的300多年间,是“邢台”一名作为非正式地名,在不具有法定身份的情况下,以“邢州”的别名在社会持续使用的过渡期。唐、宋社会的人们使用“邢台”一名来表达与“邢州”相同的地理内涵,直至最后得到国家认可,将“邢台”纳入官方地名。城市名字是城市历史的一部分,对“邢台”这个名字的出现时间及其政治地理内涵进行考察,有助于加深对区域历史的认识。而且,借助本案例,可以管见中国古代行政地名的来源与渠道,以及官方对于民间文化的吸纳和借鉴。
作者:张国勇 董广庆
来源:《邢台学院学报》2025年第1期
选稿:贺雨婷
编辑:杨 琪
校对:朱 琪
审订:王玉凤
责编:杜佳玲
(由于版面内容有限,文章注释内容请参照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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