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荔县农业农村局关于设施蔬菜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剩余资金实施主体确定的公示
为切实做好我县设施蔬菜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工作,全面推动蔬菜产业高质量发展,经过专家对有关企业或合作社论证后,现将设施蔬菜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剩余资金实施主体确定名单予以公示。
一、确定对象
大荔县农联商贸有限公司
二、公示时间
公示日期为3月3日至3月7日(五个工作日)。若有异议,请联系办公室电话:0913-3256180。
三、反映情况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
2.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不允许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大荔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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