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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教育
每到升学季,对各区现行的最新政策就成为大家关注的热点,尤其是已落户天津但还未从外地转学过来的家长。今天就主要介绍市内河北区、红桥区、河东区2025年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小学入学(转学)学位申请登记工作的具体流程。
01
河北区
根据《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教育实施细则》和天津市学籍管理相关规定的要求,我区现开始进行2025年随迁子女入学(转学)学位登记工作,具体安排公布如下:
一、登记对象(持有天津市户籍的入学适龄儿童不在本次登记范围)
(一)登记对象是年满6周岁,即2019年8月31日及其以前出生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适龄入学儿童。
(二)2025年9月升入新二年级至六年级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
二、报名方式
我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转学)学位申请登记工作采取线上预约,线下登记方式进行,未进行线上预约不接受线下登记。
三、线上预约方式及时间
1.线上预约方式
方式一:关注“天津市河北区教育局”微信公众号,点击对话框左下角“入学转学”,选择“随迁报名”,扫描二维码,进入“津入转学系统”填报界面,根据提示填写报名信息,完成验证并提交。
方式二:即日起至2025年3月28日,河北区教育局及各小学门前均张贴《河北区2025年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转学)学位申请登记工作的通知》海报,扫描海报中二维码,进入“津入转学系统”填报界面,根据提示填写报名信息,完成验证并提交。
2.线上预约时间
线上预约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28日17:30。预约成功后,系统将在报名截止后,分别通过短信和微信推送线下登记时间和地点。家长凭线下登记时间提示信息(截屏保存),携带有效证件及复印件按照预约时间到指定地点,提交报名材料,现场进行学位登记申请。
四、登记时间及地点
(一)线下登记时间: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周末及法定节假日不办理)
1.一年级新生入学办理时间:4月1日至4月21日
2.一年级新生入学补办时间:4月22日至4月25日
3.新二年级至六年级转学申请登记时间:4月27日至4月30日
报名期间,工作时间为8:30-11:30 14:00-16:30,逾期不再受理。
(二)线下登记地点
地址:天津市河北区少年宫(河北区昆纬路44号增8号)
电话:26361715 26288180 86388203
五、线下登记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居住证持有人为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随迁子女申请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证件核验,需提交下列基本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一)在有效期内的河北区居住证或电子居住证。
(二)居住证持有人(含配偶)及其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
(三)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在河北区的合法居所证明。居住证持有人提供的合法居所证明地址须与居住证地址保持一致。
1.居住在自有住房的:需提供居住证持有人自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或者居住证持有人与配偶、父母、子女共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
2.居住在租赁住房的:需提供居住证持有人在有效期内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租赁用途须为:居住)。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须在河北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金纬路金正公寓3号)办理。
(四)居住证持有人在河北区的务工就业证明和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1.务工就业证明:如为商户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件;如在单位就职需提供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确立劳动关系存在的有效证明;灵活就业人员需提供工作单位或居住地所在街道社区开具的就业证明。
2.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居住证持有人需在申请入学登记前,连续缴存六个月河北区社保,至少包括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两个险种。现场核验时需提供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和参保人员缴费查询清单。
六、通知入学
居住证持有人完成子女入学(转学)学位申请后,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公办小学入学。录取学校以电话形式通知家长于2025年8月22日到校报到。
七、工作要求
1.为保证现场秩序,只准许一名家长携带有效证件到现场办理学位申请。请家长务必按照指定时间前往办理。办理时间充足,无需过早提前等候,避免造成人员拥挤。
2.家长进入办理地点后,听从工作人员安排,在工作人员指导下文明办理。
3.非指定报名时间,请不要前往报名地点咨询问题,如有疑问,可拨打教育局小学科电话咨询。
八、注意事项
1.随迁子女父母中一方已取得天津市其他区户籍的(含蓝印户口、集体户口),河北区不再接收其随迁子女入学或转学,请到户籍所在区申请学位。
2.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已在天津市其他区入学的,河北区不再接收其转学。申请转入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还需提供原学校在学证明(含全国学籍号)。
3.居住证持有人完成随迁子女入学(转学)学位申请后,区教育局将为符合入学(转学)条件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统筹安排到全区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小学就读。
4.如有新的入学招生政策颁布,将以最新政策为准。
九、各部门联系咨询电话
天津市河北区教育局
2025年3月
图片源自:天津市河北区教育局
02
红桥区
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的通知》(津政规〔2021〕6号)和《市教委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教育实施细则的通知》(津教规范〔2022〕2号)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将2025年红桥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转学)登记办法公告如下:
一、登记时间
拟定于2025年4月开展网上登记,具体情况可于4月初关注“天津红桥教育”微信公众号或到红桥区各小学门前查看公告。
二、登记所需证件
1.随迁子女父或母一方在有效期内的红桥区居住证原件或电子居住证。
2.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原件。
3.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在红桥区合法居所的证明。
在本区自有住房的:需提供居住证持有人自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原件,或居住证持有人与配偶、父母、子女共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已签订《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的,提供《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契税完税证明原件。
在本区租赁住房的:需提供居住证持有人在有效期内的红桥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原件。
4.居住证持有人务工就业证明。
包括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件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确立劳动关系存在的有效证明等原件,并提供申请入学登记前居住证持有人在红桥区连续半年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原件。(2024年11月至2025年4月、2024年12月至2025年5月或2025年1月至6月)缴纳险种至少包含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并保证在子女义务教育阶段连续缴纳。
三、安置办法
区教育局将依据居住证地址及区域学位情况对符合入学(转学)条件的随迁子女进行统筹安置,将名单反馈至接收学校,对不服从统筹安置结果的不予接收。
注:佳园里、佳宁里、佳春里三所小学2025年新五、新六年级,由于学位紧张,不再接收随迁子女转学,有上述两个年级转学需求的家长,请合理选择租住地和居住证办理地址。
四、其它事项
1.居住证持有人提供的材料需真实、准确、完整,因提供虚假证件信息或学生学籍存在问题等原因导致的相应后果需自行承担。
2.学生用书计划均按照学校上一学期在籍学生数预定,转入学生需与原学籍校沟通领取新学期书籍,或与转入校做好沟通,自备教材。
3.红桥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转学)全过程由红桥区教育局统一安排,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委派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办,切勿轻信各类承诺,谨防被骗。
红桥区教育局
2025年1月
附:红桥区各小学招生咨询电话
红桥区各小学招生咨询电话
天津市红桥区中心小学
天津市第三中学附属小学
天津市红桥区桃花园小学
天津市红桥区教师发展中心附属小学
天津市红桥区丁字沽小学
转8003
天津市民族中学附属小学
天津市雷锋小学
天津市红桥区清源道小学
天津市红桥区文昌宫民族小学
天津市红桥学校
天津市红桥区实验小学
86513132(入学)86513140(转学)
天津市红桥区第二实验小学
天津师范学校附属小学
天津师范学校和苑附属小学
河北工业大学附属红桥小学
天津市北辰区佳春里小学
天津市北辰区佳园里小学
26661590-802
天津市北辰区佳宁里小学
天津市红桥区培智学校
红桥区教育局小学招生咨询电话
03
河东区
根据《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津政规〔2021〕6号)和《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教育实施细则》(津教规范〔2022〕2号)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区教育实际,现将河东区关于2025年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本区小学入学的办法通告如下:
一、申请登记
(一)登记对象:
2025年入学的学生为年满6周岁(2019年8月31日前出生),未在户籍地入学的适龄随迁子女。
(二)登记时间、地点和方法:
登记办理时间另行通知。将通过“天津河东教育”微信公众号、河东区各小学门前公告方式发布。
(三)登记报名所需基本材料:
1.在有效期内的河东区居住证或电子居住证。
居住证持有人须为申请在我区小学就学随迁子女的父亲或母亲。有效期内的居住证签发、签注单位必须为天津市公安局河东分局。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配偶中一方已取得天津市其他区户籍(含蓝印户口、集体户口)的,我区将不再接收其随迁子女入学。
2.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配偶和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如父、母、子女户籍不在一起的,需提供结婚证和孩子出生证明。
3.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在本区合法居所证明。
①自有住房的:需提供居住证持有人自有住房或居住证持有人与配偶、父母、子女共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②租赁住房的: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持有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租赁用途须为居住)和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配偶的《天津市不动产登记记录查询结果》,需在天津市有0套不动产。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配偶中一方已在天津市其他区购房的,我区将不再接收其随迁子女入学。
居住证持有人提供的居住证地址与合法居所证明的地址须一致。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须在河东区住建委办理;《天津市不动产登记记录查询结果》在天津市市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解放南路376号)开具。
4.居住证持有人在河东区的务工就业证明及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①居住证持有人是个人经商的,需提供河东区的工商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税务登记证件(或电子税务局打印完税证明)以及河东区社会保险缴费证明;②居住证持有人在河东区单位工作的,需提供在河东区与企业或用工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河东区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以上所述河东区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提供居住证持有人本人在河东区连续缴至入学登记日且不少于6个月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2024年11月至2025年4月连续缴满)。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包括“天津市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和“天津市医疗保险参保权益记录单(个人)”。
5.本市或原户籍地卫生部门签发的随迁子女儿童预防接种证,于开学后由学校验证。
二、就学安排
河东区教育局依据本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申请接受义务教育登记情况,根据区内资源情况,将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统筹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就读满6年的,六年级毕业方可参加初中随机派位录取。结合我区学位资源现状,随迁子女入学将统筹安排在我区以下学校就读:二号桥小学、福东小学、松竹里小学、友爱道小学、中心东道小学、街坊小学、六纬路小学、第二中心小学、东兴小学、盘山道小学、嵩山道小学、丽苑小学、常州道小学、益寿里小学、冠云小学。
三、注意事项
1.居住证持有人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办理随迁子女申请入学登记,超出规定时限不再予以办理。要确保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且保证在就学前相关证件均有效。教育局将会同公安、房管、人社、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对申报证明进行核查,如有虚假证明的或到学校报到时相关证件失效的,均取消入学资格。
2.居住证持有人的申请材料审核通过后,若居住证及合法居所证明出现变更,新的申请材料不再作为统筹安置学位的依据。
3.如有新的入学招生政策颁布,将以最新政策为准。
4.2025年起,天津市河东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小学一年级在河东区入学且就读满6年的,六年级毕业方可参加初中随机派位录取。中途转入河东区小学的,小升初将统筹安排到全区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初中。政策公布前已在校就读的不受影响。转学登记时间为每学年放暑假前一周,新二至新五年级学生可申请转学,新六年级不接收转学,转学需提交的材料与入学基本一致,具体办理办法请关注各小学放暑假前的通知。
河东区教育局
2024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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