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洞头食安爆料加微信 :kkwz0577 、WZSK1112
玻璃突然自爆,责任谁来承担?
案情简介
甘女士反映2020年5月份在某门窗专卖店花费10000元购买的玻璃于2023年3月份发生自爆,期间自行与商家沟通,要求更换玻璃一直无果,于是在2024年年初向我局寻求帮助。
处理过程及结果
经工作人员了解,经营者方表示窗户安装已经有2年多,玻璃存在自爆现象是正常现象,但是当时已经超过约定的安全使用期限,因此不愿为消费者免费更换,只愿为消费者打折更换。消费者表示玻璃自爆,说明玻璃本身存在质量问题,应该免费为其更换。经查询《国家标准GB15763.2-2005钢化玻璃》了解,钢化玻璃因冷热交替或外力等因素,会对内部结构产生影响而引起自爆,通常钢化玻璃自爆率的行业标准为1‰-3‰,目前只能通过技术手段降低自爆率,但无法完全消除。工作人员认为虽存在玻璃自爆的可能,但也不能排除可能是产品的质量问题,作为经营者需要理解消费者的担忧和顾虑,也要保障消费者的权利。最终,经调解,经营者表示愿意为消费者免费更换碎裂的玻璃。
案例评析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
有爆料扫码加小编微信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