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2025年3月10日更新的行政处罚信息,深圳市盛迪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因存在5项严重违规行为,于3月3日被处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26,675.98元,并处罚款737万元。具体违法行为包括:违反商户管理规定;违反清算管理规定;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或为其开立匿名/假名账户。
时任公司总经理曾某洪因涉及上述后四项违法行为,同步被警告并处罚款23.5万元。
盛迪嘉支付成立于2013年,注册资本1亿元,是盛迪嘉集团旗下专注于金融支付的服务平台,业务范围涵盖互联网支付、银行卡收单(覆盖京沪粤等五地)及行业综合解决方案等。
盛迪嘉公司的支付牌照是截止2024年7月9日到期,过渡期调整延长至2025年7月9日,目前正处于牌照续展的过渡期。
此次处罚正值《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实施首年,反映出监管对支付机构合规要求的持续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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