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
岳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一起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岳西县申岳人文生态园开发有限公司
涉嫌使用虚构的文字
标示价格误导消费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岳市监处罚〔2024〕 388号
案件名称:岳西县申岳人文生态园开发有限公司涉嫌使用虚构的文字标示价格误导消费者案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岳西县申岳人文生态园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姓名:韩*元
主要违法事实:经查,当事人于2024年8月份在广告公司制作了殡葬服务价格收费标准公示牌,该公示牌摆放于当事人公司服务大厅内醒目位置,在该公示牌价格表下方标注有“此服务项目已报县发改委、县民政局备案”字样,2024年10月15日,在安庆市殡葬领域专项整治行动中,安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检查组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时,当事人不能提供价格备案材料。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关于公布安徽省定价目录的通知》(皖价法[2018]17号),安徽省民政厅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殡葬行业收费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规定,经营性公墓价格无需在县价格主管部门进行备案。2025年1月17日,岳西县民政局和岳西县发展改革委复函,当事人已在民政部门进行备案,但未在县发展改革委进行价格备案,当事人在价格公示表下方标注有“此服务项目已报县发改委”字样为虚构。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履行方式:携缴款码到财政非税收入收缴代理银行网点或者网上银行、微信或者支付宝账号扫码进行交纳罚款,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岳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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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岳西县人民政府
| 编辑:叶潇 初审:吴程程 审核:盛媛
| 监制:蒋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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