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南沙一口气发布了6则征地预告,涉及两个镇街两条村,均为旧改村,共计308.614亩。
港湾街塘坑村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的需要,需征收港湾街塘坑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属下的集体土地,现将拟征收土地情况预公告如下:
拟征收土地的目的
因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
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和范围
港湾街道塘坑村,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拟征收土地面积
20.4517公顷(306.776亩)
公告期限
2025年3月10日至2025年3月21日
工作安排
2025年3月4日至2025年3月24日(相关部门可根据调查工作实际需要调整工作安排时间),本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进行现状调查,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知照,并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将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等利害关系人共同确认。
其他事项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于抢栽抢建的部分不予补偿。
塘坑村旧改总投资超57亿,改造后总建筑面积102.69万㎡。复建安置总量33.89万㎡,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4.40万㎡,可出让地块的建筑量64.40万㎡。
复建安置启动区位于塘坑旧村南侧、塘坑地铁站旁,净用地面积约1万㎡,计容建筑面积约1.7万㎡,其中住宅面积约1.3万㎡、商业面积0.4万㎡。
△塘坑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效果图
南沙街大涌村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的需要,需征收南沙街大涌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土地,现将拟征收土地情况预公告如下:
拟征收土地的目的
因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
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和范围
南沙街道大涌村,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拟征收土地面积
▲0.8805公顷(13.208亩)
▲2.1790公顷(32.685亩)
▲3.9566公顷(59.349亩)
▲0.1225公顷(1.838亩)
▲0.4714公顷(7.071亩)
合计0.1225公顷(1.838亩)
公告期限
2025年3月3日至2025年3月14日
工作安排
2025年3月3日至2025年3月21日(相关部门可根据调查工作实际需要调整工作安排时间),本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进行现状调查,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知照,并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将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等利害关系人共同确认。
其他事项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于抢栽抢建的部分不予补偿。
大涌村(上、下街)改造范围总面积约46.6万㎡。复建安置启动区位于改造范围东南侧,净用地面积约1.1万㎡,容积率为3.2,计容建筑面积为约3.5万㎡,其中住宅面积约2.8万㎡、商业面积约0.7万㎡。
△大涌村(上下街)城中村改造项目效果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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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沙规自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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