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2023年,投保人李女士为其父亲在线上平台购买了一份终身重大疾病保险。2024年,被保险人因突发胸痛被紧急送往医院,经诊断为急性心肌梗死,并进行了冠状动脉搭桥手术。李女士随即向保险公司报案并提交了理赔申请。
经过保险公司调查,发现被保险人在投保前已有长期的高血压病史,并且曾在2022年因心脏病住院治疗。这些重要健康信息在投保时并未如实告知保险公司。李女士解释称,她认为这些病史并不严重,且担心告知后会影响保险的购买和保费,因此选择了隐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相关规定,保险公司认定李女士存在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影响了保险公司的承保决定。因此,保险公司决定解除保险合同,并拒绝赔付此次的理赔申请,同时退还已缴纳的保费。
【案件分析】
本案中,投保人李女士在明知父亲有严重病史的情况下,未如实告知保险公司,这种行为属于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合同的成立基于最大诚信原则,投保人的隐瞒行为破坏了这一原则,导致保险公司无法准确评估风险和制定合理的保费,从而影响了保险合同的公平性和有效性。
【风险提示】
保险公司提醒广大消费者,在投保时务必全面、准确地提供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和病史信息,避免因隐瞒或遗漏重要信息而导致保险合同无效或理赔受阻。诚信是保险合同的基石,只有双方都遵守诚信原则,才能确保保险合同的有效性和理赔的顺利进行。在签订保险合同时,投保人应详细阅读并理解保险条款,确保所有告知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和谐健康无锡中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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