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政府重磅印发《山西省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若干举措》(以下简称《举措》),提出22条具体措施,全面整治涉企行政检查中的重复检查、随意检查、过度检查等乱象,致力于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为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筑牢根基。
一直以来,不合理的涉企行政检查给企业带来诸多困扰,干扰了企业的正常经营。此次山西出台的《举措》,直击痛点,从多个关键维度进行规范。
在行政检查主体和人员管理上,明确要求行政检查主体必须具备法定资格。各级政府将梳理并公布行政检查主体,杜绝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第三方及外包的中介机构实施行政检查。严格落实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规定,确保他们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并定期接受公共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和执法技能培训,全方位提升执法能力。
行政检查标准也得以明确。各级执法单位需全面梳理、规范和精简涉企行政检查事项,形成清晰的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在开展行政检查工作时,要严格按照本领域行政检查标准执行。省、市执法单位还需制定行政检查裁量权基准,将行政检查的范围、方式、频次等内容细化量化。
行政检查实施过程也有了严格规定。各级执法单位要科学制定年度检查计划,并统一公示行政检查相关内容,方便公众查阅和监督。入企检查需报单位负责人批准,检查时要出具文书和证件,认真制作笔录并及时告知检查结果。同时,严格落实“五个严禁”“八个不得”规定,保证行政检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对于专项检查,要充分评估论证,严格把控范围、内容、时限和年度数量,避免运动式检查。
创新行政检查方式是一大亮点。推行“综合一次查”,整合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检查事项,实现“一次检查、全面体检”,减少企业应对检查的负担。积极推进非现场行政检查,降低入企现场检查频次。推行“扫码入企”机制,加强对执法扰企行为的预警、制约和监督。探索涉企行政检查经济影响评估,防范和降低行政检查对企业的负面影响。
行政检查监督也进一步加强。各级行政执法监督机关将创新监督方式,贯通各类监督,凝聚整体监督合力。加大监督力度,一旦发现检查不规范、乱检查的情况,根据情形进行问责,涉嫌违纪违法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省级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将推进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一体化平台部署应用,强化行政执法数据互联互通,实现行政执法数据资源的有效整合、共享和交换,对行政检查进行全过程监督。
山西省司法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全省各级各部门将严格落实《举措》,进一步规范行政检查权力运行,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让企业安心经营、轻装前行,为企业营造更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发展环境,为山西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大动能。这一系列举措的实施,将为山西企业发展提供更加稳定、良好的营商环境,助力山西经济在高质量发展道路上大步迈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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