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下午,家住金东区多湖街道春熙明月小区的居民金玄彬像往常一样来到电动车集中充电站为电动车充电。他告诉记者,以前一块钱可以充4个小时的电,没到4小时也是没有钱退的。现在实行“价费分离”后是1块钱一度电,如果只充了半度电,还有剩下半度电的钱可以退还,感觉收费更合理了。
随着“价费分离”政策的实施,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从按小时计算改为“电费+服务费”的形式,计费方式更新为“实充实付”,即以实际用电量付费,充电服务费低于电费,充电费用据实收取,充电完成后有剩余费用退回给消费者,彻底改变之前一口价或者投币充电不退费模式,让老百姓充电更实惠,消费更明白。春熙明月小区于去年12月就在小区内4个地下电瓶车充电点位全面换上了价费分离的新装置,属于金东首批改革试点小区之一。收费标准为电价0.558元/度,外加服务费0.442元/度。
金玄彬算了一笔账,如果自己每天都是通勤5公里,跟以前比起来省了40%。而且每次充完电,他都能在手机上看到自己被收了多少电费和服务费,公开透明,用得放心。
据悉,去年11月28日,省发改委、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出台《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的通知》,明确我省电动自行车收费需价费分离,即充电电费(政府定价)和服务费(市场调节价)应分别标示、分别计价。为落实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新政策,区发改局牵头快速摸清有充电场所的小区数,立即开展整改工作。
“一方面,我们对辖区内有充电场所的小区进行电话排查,一对一告知小区物业价费分离新政策,让物业联系充电运营商进行整改,引导他们切实增强社会责任感。另一方面,我们联合消防、市场监管等部门多次开展规范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价费分离收费政策宣传及现场督导工作,发放和讲解《一图读懂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的通知》,通过面对面交流、查看充电设施及价格公示牌等方式,使居民、小区物业及充电设施运营商充分了解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价费分离收费政策,严格落实有关要求。”区发改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2025年2月底,全区已完成68个小区的价费分离整改,完成率达93.51%。
作者:李玲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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