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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路行驶,切莫忽视 “让右” 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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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上路

要注意观察周围车辆情况

要礼让有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

切勿抢占、抢行

近日,来宾市象州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群众报警称:在平安大道与光明路交叉路口,发生一起摩托车与小客车相撞的交通事故,事故导致摩托车驾驶人受伤。

监控画面显示:当天下午16时,韦某驾驶二轮摩托车,行驶至象州镇平安大道与光明路交叉路口时,与自西往东方向行驶的小轿车在路口内发生碰撞,幸好当时韦某佩戴了安全头盔。

交管部门依法对该事故作出认定:摩托车驾驶人韦某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未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承担主要责任,小客车驾驶人覃某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未减速慢行,承担次要责任。

同时 对摩托车驾驶人韦某在无信号指挥的路口,不让行右方道路来车的违法行为处以驾驶证记分、罚款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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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提醒

驾车上路,请务必严格遵守交通法规。

在通过无信号灯的交叉路口时,

减速慢行,仔细观察路况,

牢记让右方来车先行的规则。

这不仅是对他人生命安全的尊重,

更是对自己和家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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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廖旭峰 钟春

值班编辑:屈艺

内容来源:来宾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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