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昭通交警
原标题:关于开展全市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的公告
关于开展全市摩托车、电动自行车
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管理,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实施条例、《云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和省、市相关要求。昭通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25年3月15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整治范围
1. 两轮、三轮摩托车(含电动两轮、三轮摩托车);
2. 电动自行车(含“白底红字”过渡号牌、使用超 10年检验不合格的电动自行车)。
三、整治重点
1. 两轮、三轮摩托车整治重点:酒驾醉驾、无证驾驶、超员、违法载人、闯红灯、飚车炸街、摩托车载人上高速、未满18周岁驾驶摩托车、骑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
2.电动自行车整治重点:酒后驾驶、违法载人、闯红灯、逆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未满16周岁骑行电动自行车等违法行为。
四、特别提醒
请广大驾乘人员上道路行驶时要牢记戴头盔、靠右行、不逆行、不超员、不闯红灯、杜绝酒醉驾等违法行为,让我们共同营造更安全、文明、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公告。
昭通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5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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