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网
人民网北京3月21日电 (记者王连香)据国家文物局官网消息,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动文化高质量发展的若干经济政策》等文件精神,持续深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推动文化高质量发展,近日,山东、湖北等地相继出台新规激励文创产品开发,提升文化文物单位创造活力。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联合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发布《山东省文化文物单位实施文化创意产品开发收入分配激励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涵盖总体要求、试点范围、文创范畴、收支管理、激励机制五方面,明确提出深度挖掘文化文物单位馆藏资源的文化价值与核心要素,打造兼具文化底蕴、创意特色和市场价值的齐鲁文化文物创意品牌。探索建立免费开放与市场运营、公益服务与刺激消费相结合的开发模式。
《意见》首批试点范围涵盖山东博物馆等四家省直文化场馆,聚焦创意衍生商品、文化增值服务、展览与研学项目以及配套服务产业等领域,鼓励独立开发与跨界合作并举,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有机统一。在文化创意产品开发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统一管理前提下,净收益的70%及以上用于事业发展,净收益的30%及以下可用于相关人员激励。
《意见》支持试点单位合理认定文创产品开发岗位的工作业绩,将原创IP开发成果、市场转化效益等纳入本单位人才申报职称的评价体系,将文化创意产品设计开发人员纳入各类文化文物人才扶持计划范围,积极用活用好各项引智政策。
《意见》的出台是山东省积极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重要措施,通过构建科学合理的收入分配激励机制,有效调动专业人才队伍的积极性创造性,充分释放文化文物资源活力,促进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深度融合,双向赋能。
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文物局)、省委宣传部等五部门出台《推动湖北省文化文物单位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
《措施》分为提升开放服务品质、健全激励机制、加强保障支持三部分,共十一条措施,将持续深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加强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力度,助推湖北省文化文物单位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
《措施》提出,将实施荆楚文化精品陈列展示工程,以展促研、以展带馆,策划推出高水平原创展览,增加精品特展场次。支持博物馆等公共文化场馆创新展览方式,加强合作,盘活用好博物馆藏品资源、文化场馆展览场地资源,鼓励联合办展、巡回展览、流动展览、数字展览,推动优质文化资源直达基层。同时,将加大对外文化交流力度,策划引进或输出精品临展特展,全面展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髓和湖北魅力。
《措施》明确文化文物单位在寒暑假和法定节假日期间,根据公众需求,适当延长公共文化场馆开放时间。博物馆全年累计延长开放日不少于60天,累计延长开放时间不少于90小时。
在推动文化创意产品开发方面,探索文化资源活化利用新模式,推动博物馆等公共文化场馆公益性和市场化相结合,在履行好公益服务职能的基础上,采取合作、授权、独立开发等方式开展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创作更多服务公众的文化创意衍生商品,促进文化资源共享和深度发掘利用。同时,文化创意衍生商品、知识产权(IP)授权、创意开放活动等文创产品开发项目取得的收入净收益不低于70%用于事业发展,不超过30%可用于人员激励。
此外,《措施》还提出打造新型消费场景等内容,并从规范收支管理、创新激励政策、完善内部分配机制、强化人才培育等方面提出具体措施,在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做好服务绩效评估和优化试点单位管理等方面加强实施保障。
据悉,上述措施将在湖北省博物馆等11家单位开展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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