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只听说在医院有“医闹”,但没听说过学校也有“学闹”。病人在医院去逝,家属在医院大闹,以获得更高的经济赔偿,即所谓“医闹”,早已有之。近期,湖北大学阳逻校区大一学生张钰臻自杀,其母赵女士大闹学校,令我感觉到,汉语词汇中还应该增一应个新词——“学闹”!
女儿或妹妹从失踪真至查明自杀,对于母亲和姐姐来说毕业是一件令人伤心的事。由于伤心而发泄一下情绪小闹一下,还是可以理解的。但“闹”必须有度。这个度,就是法律!超越法律底线的“闹”,可称为“学闹”!赵女士的“闹”,不是小闹,而是大闹,并超过了法律的底线,应该是典型的“学闹”。
其一,张钰臻同学的姐姐,网名小绒,在妹妹生死未知,事件没有查明的情况下,发帖造遥湖北大学“杀学生”,污蔑湖北大学师生“不堪为人”。严重破坏了湖北大学及其师生的声誉,已经涉嫌造谣诽谤。
其二,张钰臻的母亲赵女士在学校办公室大吵大闹,姐姐小绒站在空调旁以跳楼为要挟,扰乱社会,破坏学校教学秩序,严重影响到湖北大学师生的生活与工作,已经涉嫌扰乱社会治安。
其三,赵女士在宾馆大吵大闹,对学校工作人员拳脚相加,踢打工作人员裆,使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受到威胁,涉嫌人生伤害。
对于张钰臻事件,湖北大学和公安机关动用大量的社会资源进行调查处理。而赵女士不但不配合湖北大学和公安机关调查女儿死因,处理女儿后事,自始至终大吵大闹,甚至突破法律底线,是典型的“学闹”!对于赵女士的违法行为,湖北大学应该选择报警!
赵女士为何要闹,赵女士没有说是为了获得高额的抚恤金,我也不能这样臆断。如果涉及抚恤金而闹,我希望湖北大学按章办事,对“学闹”的无理要求敢于说不!因为这涉及到社会风气!闹得越狠,获利越多!湖北大学不应息事宁人,助长这种歪风邪气!
必须说明的是,我曾经是湖北大学的老师,现已退休。我的言论与湖北大学无关,只代表我个人的观点。
作为湖北大学曾经的老师,我很同情张钰臻同学,这么年轻就失去了生命。但更同情她出生在这样一个家庭。
我很同情,不,应该心痛,心痛湖北大学的工作人员,尤其是张钰臻同学的辅导员,我曾的同事,你们经受了赵女士的语言暴力,乃至于拳加相加!除了躲闪,甚至没有自我保护的权力!这已经令人心痛不已。更令人揪心的是,你们之后还会面临就张钰臻事件来自学校的追责,尽管张钰臻自杀是她自己的选择!你们事实上无责!我也希望湖北大学的领导,放过无责可追的辅导员,他们曾经因工作挨打受骂,他们真的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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