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香港3月24日电 香港特区政府民航处3月24日发出新通告,更新对本地航空公司就航班乘客携带及使用外置充电宝的要求,进一步提升航空安全。
根据最新要求,本地航空公司除须符合国际民用航空组织就飞机乘客携带上机物品的相关规定外,由4月7日起,乘客不得在航班上使用外置充电宝为其他便携式电子装置充电,或为外置充电宝充电,也不得把外置充电宝放置于行李架上。
图为2020年10月拍摄的香港航空客机。(资料图)中新网记者 张炜 摄
民航处表示,非常关注近期多宗怀疑与飞机乘客携带和使用锂电池外置充电宝有关的安全事故。继2月发出通告提醒航空业界须严格执行对乘客携带上机物品的相关规定后,民航处于3月21日与本地航空公司的代表会面,并于3月24日发出新通告。
民航处表示,会继续与相关单位保持紧密联系,积极跟进上述新规定的实施情况。(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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