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山西大同的订婚强奸案迎来了二审。
在2023年5月,男女双方经婚介介绍认识,订婚,订婚宴也摆了,彩礼10万也给了,男女双方卿卿我我地到婚房,电梯里也有搂搂抱抱的监控。
然而,在谈到马上房本加名时,双方没谈拢。女方却不同意发生关系,还烧窗帘,最后还报警把男方抓了,理由就是强奸。
此案发生之日就火爆全网,一审判了三年,也是热搜,现在三年都快过去了,才迎来二审。
要知道,在二审结果出来前,嫌疑人是一直待在看守所,看守所的待遇比监狱可差多了。
可这个男方却始终不认罪,甚至在二审前夕,大同中院准备对男方适用缓刑,也被家属和嫌疑人拒绝。缓刑也是会有案底的,都已经快住满三年了,也不在乎多几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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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此案二审抛出了更多的证据,医院的证据是,女方外阴:处女膜完整,未见新鲜破口。而且在女方内裤和阴道里都没有检测出男方的精斑。
如果女方还是处女,阴道里也没有男方精斑,这个证据应该挺炸裂的,难怪嫌疑人及家属坚持无罪辩护。这到底算不算强奸呢?
很多人可能会说,只要女人不同意,都是强奸。可两人电梯里明明是搂搂抱抱,卿卿我我,怎么进房间就翻脸了。
难道在电梯里搂抱是VIP,去房间发生关系就要SVIP了吗?
可法律是讲证据的,是疑罪从无,而不是宁枉勿纵。
有人说证据就是手上的淤青,两人争执拉扯都可能有淤青,淤青能证明强奸吗?
如果没有插入的实质性证据,就判强奸,这可能会造成冤假错案。
检方现在也只能一条道走到黑,既然已经抓了人还关了快两年,如果无罪释放,可是要国家赔偿的。
而法院也很纠结,反复给双方做工作,想弄个缓刑和稀泥。
毕竟这件事影响太大,不但关系着这两个人的命运,还会间接影响当代青年男女的择偶,影响结婚率,生育率。多年以后回看这个案件,会像彭宇案一样成为一个标杆。
如果他是真的强奸犯,如果能缓刑,岂不美哉?为何还要坚持无罪辩护?
如果男方遭遇了骗婚加仙人跳,法律如何排除这个可能性?
现在这个案件的二审结果还没出来,不知道什么时候公布,或许法官还在商量吧。
具体可能有这么几种:维持原判、判缓刑,无罪释放。
但不管怎样判,都会影响青年男女的婚恋观。搞得互相不信任,难不成还要像陈老师一样全程记录?
大家猜猜会怎么判吧。
要是这个男的出来了在网上来一场直播,是会被骂强奸犯,还是会礼物收到手软?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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