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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3月24日《人民日报》头版头条刊登《党在新时代的徙木立信之举》,文章指出:
历史是人民创造的。作风建设,徙木立信,意义远不止每日三省吾身的个体体现,也不止于一个群体的“一篙不可放缓”“一滴不可弃滞”,而是更广泛力量的汇聚,加入到同向同行的队伍中。“每一个人都是主角,每一份付出都弥足珍贵,每一束光芒都熠熠生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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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徙木立信”的商鞅是中国古代法律史上法家的代表,商鞅“少好刑名之学”,受李悝、吴起等人的影响很大,专研以法治国。
宋代改革家王安石曾专门赋诗《商鞅》赞其南门立柱之事,云:自古驱民在信诚,
一言为重百金轻。
今人未可非商鞅,
商鞅能令政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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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2年以第一名的成绩考入湖南省立一中的毛泽东,写了一篇题为《商鞅徙木立信论》的作文。这是迄今为止所发现的毛泽东最早的文稿。
毛泽东开篇明义:吾读史至商鞅徙木立信一事,而叹吾国国民之愚也,而叹执政者之煞费苦心也,而叹数千年来民智之不开、国几蹈于沦亡之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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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民众说到政府诚信,自然提到商鞅徙木立信一事;相信学法律的人更不可能不知道!
当年商鞅听说秦孝公雄才大略,便携带李悝的《法经》到秦国去,受到秦孝公的重用,先后两次实行变法,变法内容为“废井田、开阡陌,实行郡县制,奖励耕织和战斗,实行连坐之法”。商鞅变法使秦国逐渐走向强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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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商鞅所立之法太过严酷,他设连坐之法,增加肉刑,大辟就有凿顶、抽肋、镬烹之刑。秦太子犯法,商鞅处罚了太傅公子虔与老师公孙贾。后来,太傅公子虔又一次触犯了法律,商鞅对其施以了割鼻之刑。
正应了那句古话,“剃人头者人亦剃其头”。秦孝公死后,惠文王太子驷即位,公子虔告商鞅谋反,商鞅逃亡至边关,欲宿客舍,结果因未出示证件,店家害怕“连坐”不敢留宿,真是“作法自毙”;商鞅又欲逃往魏国,魏人因商鞅曾背信亦不愿收留。商鞅无奈回到秦国,被秦惠王在彤处以“车裂之刑”并被灭族。
“商君亡至关下,欲舍客舍,客人不知其是商君也,曰:‘商君之法,舍人无验者,坐之。’商君喟然叹曰:‘嗟乎!为法之敝,一至此哉!’”(《史记·商君列传》)
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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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需要纠正一个误解,根据《东周列国志》的记载,商鞅所受“车裂之刑”是“五牛分尸”而非通常所认为的“五马分尸”。
喜欢酷刑的商鞅最终“求仁得仁”,他曾自叹曰:“吾设此法,乃自害其身也。”
读至此,让人读古书为古人掉泪,感慨万端!商
鞅以自己的生命给我们贡献了一个成语“作法自毙”,也以血腥的事实告诉了执法者必须敬畏法律。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执法犯法当以之为戒!身为法律人,我们不能不慎啊!
2025年3月25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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