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广东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征求《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修订稿)》(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意见的公告。
保障随迁子女
在流入地参加中考
《指导意见》提出要完善并落实本地区进城务工和港澳人员随迁子女参加中考的政策,努力保障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中考;对回户籍地参加中考的随迁子女,户籍地和流入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妥善做好考生考试报名服务工作。
严禁以任何方式扩大中考加分范围
从2020年起,广东全面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本次《指导意见》补充强调,外语、艺术、体育等办学特色学校,要遵守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相关规定。
《指导意见》还提出,要规范执行国家规定的特殊群体等中考加分政策,严禁以任何方式扩大范围,取消国家规定以外的所有加分项目;加强学生分班管理,各地各学校应积极推进义务教育阳光分班,可采取邀请家长现场见证监督、电脑随机确定学生和任课教师团队等方式,推进均衡编班落实落细。
广东拟对普高招生
提出“十个严禁”
包含针对公办民办普通高中提出的严禁学校间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招收已被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严禁将各类竞赛获奖情况设立为中考加分项目等“十个严禁”,加强普通高中招生管理。
本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3月26日至4月3日。公众如有意见建议,可在上述时间内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意见建议(注明理由和依据):
1.发送到电子邮箱:jxc@gdedu.gov.cn;
2.纸质件寄送至:广州市东风东路723号广东省教育厅基础教育与信息化处(邮编:510080);
3.在官方网站意见征集页面下方评论区填写反馈意见并在线提交。
电子邮件及来函请注明“《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意见反馈”字样,并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单位来函请加盖单位公章。
来源:广东新闻联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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