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江法宣 记者 庄剑翔)不久前,扬州江都的王女士在网上认识了男子徐某,对其产生了好感。相处过程中,徐某向王女士表示自己打牌用现金不方便,希望能用一万元现金换取8000元网络转账。可当王女士换取后拿到钱,却发现这一沓厚厚的“现金”除了第一张和最后一张是真钱外,其余的都是练功券,于是报警。经查,徐某曾以同样的方式骗取了多人钱财。近日,徐某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不久前,王女士通过某交友平台结识徐某,得知双方身处同一城市后,双方便约定线下见面。交流中,王女士对徐某产生了好感。很快,徐某向王女士提出了一个特殊的需求:换钱。徐某表示,自己虽然身上带着现金,但打牌不方便用,想用一万元现金换取王女士八千元网络转账。
王女士听闻,心存疑虑,拒绝与徐某换钱。让她没想到的是,此时徐某的嘴脸暴露了出来。他掏出偷拍王女士隐私照片进行了胁迫。无奈之下,王女士网络转账8000元给徐某,并拿走徐某的10000元“现金”。
事后,王女士发现自己拿到手的厚厚一沓现金除了第一张和最后一张是真钱外,其余夹在中间的都是练功券。发现上当的王女士多次向对方索要财物未果,向公安机关报警。很快,徐某被抓捕归案,但他百般抵赖,坚决不承认。这并没有难倒办案机关,经过司法鉴定,练功券上有徐某的指纹。面对铁一般的事实,徐某哑口无言。
根据徐某供述,他使用练功券伪装成人民币,以换钱等方式对多人实施诈骗及敲诈勒索,共计骗取人民币45000余元。
扬州市江都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以语言胁迫手段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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