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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落网…安庆公安打掉一洗钱团伙!

利用银行账户转账

殊不知

这高薪的背后

却是在为不法分子进行

“跑分”洗钱犯罪活动

对于此类违法犯罪行为

坚决打击、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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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安庆公安快速侦破

打掉一洗钱团伙

抓获郑某某、余某、郎某

3名犯罪嫌疑人

查扣涉案手机4部

截停被骗资金1.9万元

案情介绍

2025年3月9日,岳西县天堂镇汪某某接自称某音客服的电话,称汪某某在该平台办理了一项业务,每月要扣费2000元,是否要取消。汪某某一听每个月要扣费这么多钱,慌忙叫对方帮忙取消。就这样,汪某某掉进了对方的圈套,进入一个陌生网址,在所谓网站客服的诱导下,提供了自己名下的银行卡、验证码,并在手机银行APP里配合刷脸,最终卡里的10多万元钱不翼而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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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报案后,刑侦大队反诈中心立即开展案件侦办工作,经过分析研判及大量走访调查,一个以郑某某为首的为境外电信诈骗团伙转移涉诈资金的犯罪团伙浮出水面。3月11日,民警在湖北省武汉市将郑某某、余某、郎某3名嫌疑人抓获归案。

到案后,三人如实供述了为境外电信诈骗团伙转移涉诈资金的犯罪事实。经查,自2025年3月1日起,三人先后流窜至湖北武汉、黄陂、汉阳、武昌、江夏等地帮助上游犯罪分子“跑分”洗钱获取佣金。截至案发,该犯罪团伙为境外电信诈骗团伙转移涉案资金40余万元,获利1万多元。

目前,三人已被岳西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 方 提 醒

为电信网络诈骗团伙转移涉诈资金、洗白资金从而赚取所谓的“高薪”,甘愿成为不法分子的“马前卒”、“工具人”,不仅害人,更是违法犯罪。警方提醒:切莫为了蝇头小利沦为诈骗分子“帮凶”,以身试法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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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简称“ 掩饰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行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来源:安庆公安、安庆晚报

| 编辑:武晓慧 初审:吴程程 审核:盛媛

| 监制:蒋丽民

| 申明: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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