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明确规定,避孕药品和用具免征增值税。而2025年1月25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自2026年1月1 日起施行。在这部新税法的第四章 “税收优惠” 第二十四条中,免征增值税项目里不再有避孕药品和用具的身影,《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也同时废止。
一、避孕套的"免税金牌"有多香?
举个栗子:如某宝上某企业销售某本(日本)避孕套,毛利率常年维持在 65%-70%(毕竟人家靠超薄专利收割智商税),一年销售收入1个亿,成本4千万,增值6千万,原政策可省增值税780万。
二、企业应对指南
1、涨价文学大赛:"原价99,现价128,爱情价更高!"(消费者:???)
2、跨界联名玄学:杜蕾斯×老干妈:"辣味螺纹,刺激加倍!"(税务局的刀已备好)
3、成本压缩计划:橡胶产地建厂、AI质检取代人工……(老板:卷死同行!)
4、公益洗白术:"买套捐希望小学",既能避税又能立牌坊?(税务局:申报看数据,别整虚的!)
5、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减负40%,具体联系小编咨询哦!
三、单身汪狂喜
涨价派:若企业硬刚加税,零售价或涨20%-30%,情侣月均开支多出50元(相当于少喝两杯奶茶);
福利派:专家建议"低价保障基本需求",可能效仿药品集采,但概率堪比中彩票;
政策觉悟党:“原来我用套套也在为国家GDP做贡献!”
终极真相:单身人士表示——这税加得妙啊!反正用不上,国家请继续收!
但说到底,避孕套关乎民生健康,无论政策咋变,“安全驾驶”才是王道。至于税嘛……就当是为“快乐”交的“保护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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