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25日,湖南衡阳。凌晨3时许,交警开展夜查行动时,发现一辆小车临近检查点忽然想要逃离躲避检查,立即将其拦停。经检测,该车驾驶人王某呼气酒精含量高达293mg/100mL,涉嫌醉驾。
见此结果,一开始很确信自己“应该达不到醉驾”的王某忍不住说道:
“我喝了这么多吗?!”
原来,王某当日陪朋友过生日喝了不少酒,想着大半夜的,家又不远,开车不会有什么事,便心存侥幸开车回家,结果途中被查获。
经血检,王某血液酒精含量为291.19mg/100mL,确属醉驾。进一步核查发现,王某曾在2020年10月、2023年5月两次因酒驾被查处,驾驶证处于吊销状态。
最终,王某因醉酒驾驶机动车、在驾驶证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机动车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检验,被处1000元罚款,五年内不得考取驾驶证。同时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刑事立案,目前已移送检察机关起诉。
来源: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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