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人脸识别技术以“无感认证”的优势迅速渗透至日常生活,从刷脸支付到小区门禁,技术便利的背后暗藏隐私泄露的隐忧。 近日,国家网信办与公安部联合发布的《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技术使用划定了红线,尤其针对强制刷脸、过度采集等乱象提出明确规范。
人脸信息的敏感性与生物特征的不可更改性,决定了其采集必须遵循“最小必要”原则。《办法》强调,采集方需履行告知义务,明确说明用途与必要性,并取得个人“自愿、明确、单独”的同意。
以小区门禁为例,此前多地曾出现物业强制要求居民录入人脸信息,否则无法出入的争议。此次《办法》明确要求,若存在刷卡、密码等其他验证方式,不得将人脸识别作为唯一选项。这既保障了居民的自主选择权,也倒逼技术应用回归服务本质,而非“一刀切”的强制管理。
人脸信息的泄露风险不仅源于采集环节,更可能因存储不当或无限期留存而放大。《办法》规定,除法定情形外,人脸信息应存储于本地设备,不得通过互联网传输,且保存期限不得超过实现目的所需的最短时间。
例如,某小区若需通过人脸识别提升安全等级,其数据应仅限门禁终端存储,而非上传至云端服务器;同时,若居民搬离小区,信息需及时删除。这种“空间隔离+时间限制”的双重约束,将大幅降低数据被滥用或攻击的可能性。
技术应用的场景泛化是公众担忧的核心。《办法》明确划定了禁区:宾馆客房、公共浴室、更衣室等私密空间严禁安装人脸识别设备。政策对此类行为的禁止,既是对“技术无孔不入”的纠偏,也重申了公共空间与私人领域的界限。
技术发展常伴随“效率优先”的惯性思维,《办法》的出台意味着“安全是前提,便利是补充”的逻辑。这不仅为技术滥用套上“缰绳”,更传递出明确的治理信号:技术的进步必须以尊重人的权利为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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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谢飞君
微信编辑:W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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