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甲儒被拐案李圣代理,付健解读。网友:二八算不算抢劫?
4月2日,入室抢婴案就要在泰安中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
大家都知道,姜甲儒被拐案由李圣律师代理。据知情网友披露,此次李圣律师团队一共三个人,早有准备,各有分工,想必对付那四个蟊贼绰绰有余。
姜甲儒被拐案的起诉书显示,4名被告人被控“拐卖儿童罪”。姜甲儒的母亲乔守芬认为,“人贩子”行径恶劣,入室抢走孩子,还打伤爷爷,应该追究抢劫罪和拐卖儿童罪。
2006年12月4日凌晨1时许,在一名被告的指认下,三名被告携带断线钳、撬棍、手电筒等工具,翻墙入院破锁进入姜家,两名被告人使用暴力、威胁手段控制住姜甲儒的爷爷和奶奶,另一名被告进入西卧室将8个月大的被害人姜甲儒从床上抱走。次日,被告人以28600元的价格将被害人姜甲儒贩卖,所得赃款被三名被告瓜分。2024年1月,四名被告人分别被抓获归案。
那么,如此明显的抢孩子,还打伤姜甲儒的爷爷奶奶,为什么没有被控抢劫罪和故意伤害罪呢?
姜甲儒被拐案李圣代理,付健解读。二八中的两名代理律师又碰到一起了。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拐卖儿童罪是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儿童的行为之一。本案中,4名犯罪嫌疑人以出卖为目的,共同预谋并实施了抢走姜甲儒的行为,将其卖给济宁一户人家,符合拐卖儿童罪的构成要件。而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
按照付健的解读,拐卖儿童的目的是出卖,抢劫的目的是据为己有。为此,不少网友心生疑问:二八算不算抢劫?给许妈注射过量的安定,挤压许妈的肚子,强行让郭威非法脱离监护,用一个病秧子偷换了一个健康娃。这不就是据为己有吗?二八中,尽管被抢的不是物而是人,但是,人物一理,抢人比抢物是不是性质更恶劣?
据付健律师自称,自从接手老杜的诉讼,让她从一个胜利走向另一个胜利后,他的案子接到手软。同时,凡是热点案件,付健都要站出来点评几句。
是啊,姜甲儒是被拐卖的,那么,郭威是被什么的呢?是不是也应该把错换人生、偷换人生,改成抢换人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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