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泼水节期间严禁货车、拖拉机、载货三轮摩托车、三轮电动车违法载人泼水的通告
广大市民朋友:
因货车、拖拉机、载货三轮摩托车、三轮电动车不具备载人功能,在泼水节期间使用这些车辆违法载人将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瑞丽市将于4月12日-14日举行泼水节活动,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特作如下通告:
一、严禁使用货车、拖拉机、载货三轮摩托车、三轮电动车违法载人泼水。此类载货类车辆安全防护设施差,违法载人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二、泼水节期间,交通管理部门将利用视频监控对使用货车、拖拉机、载货三轮摩托车、三轮电动车违法载人行为进行抓拍记录,并进行处罚。
三、违反本通知规定,驾驶载货汽车违法载人的,将面临500元至10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驾驶证记3分;拖拉机载人的,将面临50元至100元的行政处罚;摩托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将面临150元至200元的行政处罚。对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将依法从重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不乘坐上述车辆参与载人泼水活动。同时,欢迎大家对违法载人泼水行为进行记录、监督举报,举报电话:0692-110。
希望广大市民积极配合,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度过平安祥和的泼水节。
瑞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二〇二五年四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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