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又有一家企业被“亮函”了。而且,是一家那么知名、那么不差钱,本该很专业的企业——
最近,很多PR群里都在讨论这件事。有一位PR私信和我说:之前沙龙活动听过您法律公关方面的宣讲,再看这个函,觉得确实写的太不专业了。
令人扼腕。常见错误,这份函都犯了一遍。
1、图省事,一张函打所有。
密密麻麻一大堆链接,水印打的是“视频号侵权投诉专用”,但函里可见,大多数是公众号文章的标题。
视频号侵权投诉和微信公众号侵权投诉,压根就不是一个审核团队。相当于你把应该分别起诉到北京市东城区法院和北京市西城区法院的案件材料,全给东城法院了,然后说反正你们都是北京法院系统的,你兄弟俩自己择去吧!透着想让自己省事,想让别人为自己麻烦。
2、对平台基本规则以及实践情况,缺乏起码的了解,对平台提出明显不会被支持的诉求。
函件中,这家企业除了要求平台把列举出来的链接予以删除,还要求平台设定优先级,“优先处理使用AI等技术手段捏造、传播的”,并承认链接太多自己没找全,要求平台替自己找出来,“进行同类信息的识别”,然后全部删除。
这让我想起当年蔡徐坤的律师写给B站的一封函——
请注意看倒数第二段。蔡徐坤的律师更牛逼,除了让B站安排人手,为蔡徐坤先生检索所有“本函未列明的其他侵权信息”并删除之外,还要求B站“确保之后在网站上不再出现任何侵犯委托人(蔡徐坤)权利之内容”。
这是要求给“蔡徐坤”上负面内容屏蔽啊。全中国这得谁才能有这等待遇啊,也不想想吗?
3、全是大词,全是自顾自的陈述,看不到证据,看不到关于“指控”的佐证。
首先,这种函会让自媒体觉得你没本事拿住他,只是个纸老虎,于是更憋着想干你了。
更关键的是,这么写函的结果一般就是:像微信公众号这种不会把函转给自媒体的平台,会直接驳回你的诉求;而像视频号这种可能会将函转给自媒体的平台,在权利人的陈述空洞、证据不扎实或根本没有且权利人自认为事情非常重大的情况下,平台会将函转给自媒体让其进行自辩。而这也正是一些函投诉到视频号等部分平台后,被自媒体“亮函”的原因。
(接到企业投诉函件,哪些平台会可能把函件和证据转给自媒体?针对这个企业PR普遍关心的话题,我方曾针对国内所有的平台做试验验证过。有需要的PR,可扫文尾二维码私信)
为什么这么大的公司身上,也会发生这么不专业的事呢?
首先,是一些企业的公关和法务确实不太懂,也图省事。
而更多的情形,来自第三方的“低价服务”。
能想象吗?一些律所,现在提供常法服务(常规法律服务的简称)的报价极低。最低的,年费报价1块钱。
发律师函,一些律所的报价也极低。比如我的另一个公号“改变de力量”写过这么一篇稿子《》(点击标题,阅读文章)——
这是一家总资产突破1.2万亿、在国内城市商业银行排名第八、在香港上市并荣获过“最佳上市公司”称号的银行。这家银行显然不差钱。但找来的律所,律师函每份6块2。
报价这么低,是因为一些律所把发律师函这些基础服务作为“打进去”的手段,之后混熟了,靠案子等别的途径挣钱。
但6块2的价格,不可能给你每个链接都打开,看看写的是什么,细致地找一遍侵权点并取证,然后基于事实和证据,像办案子写代理意见那样给你写函。只会是“模板化复制粘贴”,或者干脆来个一锅烩。
这件事让我不禁想起多年前的一次“选题发现”。当时我作为一家都市报的315主编,发现某电商平台上,甭管什么都低价低的邪乎,比如安全套,没牌子,没外包装,纯散装!就像在超市买散装锅巴一样,论堆搓,80多块钱一大塑料口袋!!折合下来一毛多一个!!而商品图,真的就是一个大塑料口袋,里面装着一大堆没牌安全套……
当时我就想,这安全套,别说会不会用了还怀孕,绑水龙头上是不是都会直接往外渗水啊!本想买回来做个试验新闻,后被领导以低俗为名打住。但这个事,我一直记着。
在“人命关天”面前,八十块钱一大口袋的“安全套”,买不来“安全”。
最好不要抱侥幸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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