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基本信息
行政相对人名称:
襄汾县同心堂药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名称:
常国宏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41023MA0HNL9D9P
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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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相关信息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襄汾市监处罚﹝2025﹞47号
处罚类别:
没收违法所得
违法事实:
2024年1月30日,襄汾县同心堂药业有限公司从湖北百惠医药有限公司购进8盒四味脾胃舒颗粒(规格:10g*15袋/盒,生产厂家:广西天天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批号:230780),购进价格为37元/盒,已全部售完,其中5盒售价为40元/盒,3盒售价为45元/盒。2025年2月19日,我局收到临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对外省通报假劣药品案件线索进行查处的通知》的通知》,其中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武汉分局《关于四味脾胃舒颗粒销售流向的通报》(鄂药监武函[2024]102号)及相关材料中通报“襄汾县同心堂药业有限公司销售有从湖北百惠医药有限公司购进的由广西天天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230780的四味脾胃舒颗粒”。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修订)》/第一百一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
处罚内容:
没收违法所得39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5/04/02
处罚机关:
襄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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