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安康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安康中心支公司因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利益,委托医护人员销售健康保险产品,被罚款6.5万元。
同时,陈绪超(时任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安康中心支公司个人业务部经理)因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利益,被警告并罚款1.2万元;罗旭(时任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安康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因委托医护人员销售健康保险产品,被警告并罚款0.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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