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观察4月8日讯,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海洋渔业安全管理,严厉打击涉渔“三无”船舶(无船名船号、无船舶证书、无船籍港的船舶)和各类非法快艇,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要求,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涉渔“三无”船舶(含涉渔快艇)实施有奖举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处理及奖励资金
1.举报的“三无”船舶范围:无船名船号、无船舶证书、无船籍港,具备主机动力,且存在违规出海非法从事渔业作业的船舶以及各类快艇(不含:竹筏、泡沫筏、非机动船舶及今年3月14日之前台账内已拆解的557艘“三无”渔船)。
2.有明确的举报对象、船舶具体位置等证据,避免模糊描述,经公安、渔政部门查证属实并据此查获“三无”船舶(快艇),由市农业农村局予以奖励人民币2000元。
3.涉渔“三无”船舶所有人、经营人及其他权利人应当积极配合所在地党委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进行调查处理。渔政部门对船舶所有人、实际经营者进行立案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重点打击有组织、成规模、链条化的捕运销违法犯罪团伙,深挖案源,严厉打击因非法捕捞滋生的船霸、渔霸、黑窝点等涉黑涉恶犯罪。
二、其他事项
1.严禁“三无”船舶擅自从事水上航行或者作业。凡属清理整治范围内的“三无”船舶(快艇),船舶所有人必须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于2025年4月16日前自行拆解。逾期不拆解的,将依照法律法规由相关部门强制拆解,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船舶所有人自行承担。
2.拒不执行本通告,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公务、扰乱社会秩序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自2025年4月16日起实施有奖举报,鼓励和欢迎社会各界踊跃举报,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共同打击“三无”船舶及各类非法快艇。
监督举报电话:110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盖州市人民政府
2025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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