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因婚姻背叛引发的生命权纠纷案,将于今日(2025年4月9日)在杭州开庭审理,案件背后是一段令人唏嘘的悲剧:王某因妻子毛某与同事刘某有不正当关系,于2024年8月2日在宾馆自缢身亡。其罹患肝癌的父亲以“侵犯生命权”为由起诉第三者刘某,引发社会对婚姻伦理与法律边界的激烈讨论。
在世人眼中,医生和护士都是治病救人、受人爱戴的白衣天使。本该纯洁有加的他们,居然会发生出轨这样有伤风化的事,不仅是给医疗行业抹黑,也堪称世间罕有的奇闻啊。
那么,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2024年年初,王某与在医院上班的妻子喜结连理。抱得美人归的王某,自然是喜上眉梢,对妻子爱护有加。
同年7月,王某买了一部新手机送给妻子当礼物。结果在他帮助妻子将原手机数据导出时,却发现了惊人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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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不仅和医院同事刘医生有合照,还有一些“非一般关系”的聊天记录。王某气愤之余,便向妻子所在医院讨说法。
不料,王某的正当维权行为不仅没有得到重视和道歉,反而遭到一阵冷嘲热讽。
从聊天记录可以看出:王某报了警,结果在警察询问其妻子的时候,她告诉警察自己是自愿和刘某在一起的。
是不是之前妻子告诉王某自己是被强迫的呢?现在我们就不得而知了。气不过的王某,解不开心中的疙瘩,几天后的凌晨在宾馆给妻子写下了遗嘱。
事发当天早上9点钟左右,王某妻子回复王某“等我!”结果到了11点左右,宾馆的服务员打算为王某更换洗漱用品等物品时,发现王某已经死亡。
王某的死亡方式也比较令人感慨,他竟然死在了房间衣柜里,而且是用吹风机的电源线自缢身亡的。
事后,王某患有肝癌晚期的父亲悲痛不已,就将第三者刘某诉至法院,要求其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150余万元。
据媒体报道,该案定于4月9日开庭。
目前,院方已经对刘某做了停职处理,并承诺后续将依纪依规进行处理。
那么,从法律角度如何评价此事呢?
本案的法律争议是,第三者是否担责?王某父亲主张刘某的插足行为与死者自杀存在因果关系,但法律界对此存在分歧:
1、侵权责任认定存在困难。
依据《民法典》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此,王某父亲需证明刘某行为与王某死亡存在直接关联。
尽管刘某破坏婚姻关系违反公序良俗(民法典第8条),但司法实践中,婚外情与自杀的因果链条较难成立。
除非能证明刘某存在教唆自杀、持续羞辱等直接刺激行为,否则难以认定其需承担生命权侵权责任。
2、刘某被刑事追责可能性低不高。
依据《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重婚罪指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刘某若未构成重婚,则难以追究刑事责任。依据现有信息显示,二人仅为婚外情关系,尚未达到同居或重婚程度。
3、婚姻过错赔偿该怎么追?
根据《民法典》1091条规定,妻子作为过错方可被主张离婚损害赔偿,但王某现已去世,其父需通过继承权主张相关权益。而刘某作为第三者,而现行法律也未明确其民事赔偿责任,所以要其承担责任难度较大。
综上分析,法院可能基于以下理由驳回对刘某的诉讼:刘某的婚外情行为属道德范畴,与王某自杀无直接法律因果关系;王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需对自身极端选择承担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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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中,如果涉事医院能够及时对刘某与王某妻子的关系进行调查,并给王某一个说法,或许他也不会走上绝路。刘某和王某妻子的行为虽遭舆论谴责,但法律惩戒力度有限,“通奸入刑”仍然成为关注焦点。
婚姻危机中,受害者应通过法律途径主张离婚损害赔偿、财产分割等权益,而非以生命为代价惩罚他人过错。正如网友所言:“爱情可重来,生命无二次。”面对情感背叛,理性维权与心理重建方为破局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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