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清住房公积金
实现异地贷款互通
有效期三年
日前,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开展广清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合作的通告》(下称《通告》),宣布自2025年3月18日起,广州、清远两地住房公积金正式实现跨城互通贷款,有效期三年,进一步满足两地缴存人员跨城购房的贷款需求,优化住房民生服务。
根据《通告》,广州、清远两地将建立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协作机制。具体来说,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清远市购买自住住房,符合清远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可向清远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广州市购买自住住房,符合广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可向广州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作为一项重要的住房保障制度,一直以来都在助力人们实现安居梦的道路上发挥着关键作用。政策的实施,不仅是对房地产市场形势的精准把握,更是对民众住房需求的积极回应。还能促进两地人才、资源双向流动。
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审批科科长 李琳琳:有两个注意事项要向市民强调,第一,在申请贷款之前,必须要连续足额在单位缴存6个月及以上公积金。第二,在申请贷款之前,建议密切关注广清两市住房公积金贷政策的发布,以便及时正确的掌握公积金贷款的资讯。
清远发布编辑部
来源:新清远 清远日报 清远广播电视台
记者:吴畏 黄楚欣 冯汉田
编辑:何雁舒
校对:王喜闯
二审:刘厚斌
三审:钟志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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