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在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7个工作日内,通过其网站、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建设项目所在地相关政府网站(以下统称网络平台)向公众公告相关环评信息。现将该项目有关环境信息进行第一次公告,广泛征求社会公众对项目建设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宜春市德康锂电能源有限公司年回收5万吨锂电池梯次利用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宜春市德康锂电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江西省宜春市宜丰县工业园
中心坐标:东经114°51′10.529″,北纬28°22′25.079″。
建设内容:项目拟分两期建设,一期购置机械手、输送线、分容化成柜、电池无损检测系统等设备,形成年回收5万吨锂电池梯次利用的生产规模;二期购置电热解炉、气流分选机等主要设备,建设废旧锂电池热解破碎分选生产线,对不能梯次利用的废旧锂电池进行回收处理,最终形成年回收利用废旧锂离子电池5万吨的生产规模。
二、建设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宜春市德康锂电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江西省宜春市宜丰县工业园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机构名称:江西盛嘉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南昌市青山湖区上坊路382号江西省科学院综合楼906-909室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收集相关文件,进行初步的实地调查;第二阶段为正式工作阶段,进一步进行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环境评价影响;第三阶段为报告书编制阶段,其主要工作为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各种资料、数据,给出结论和建议,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评价总论(包括确定项目的评价工作等级、评价标准、环境保护目标等)、建设项目概况及工程分析、项目周围区域环境概况及环境质量现状调查、项目的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评述及技术经济论证、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环境保护管理与监测计划、公众参与意见调查、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与建议等。
五、公众参与意见表网络链接
公众可通过以下链接下载并填写意见表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UbaqcIWxPjo1mPpFwSHOtA提取码:y6mg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得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信函(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至指定邮箱)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公众提交意见时,应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取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七、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自本公示发布起7个工作日内,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宜春市德康锂电能源有限公司
2025年4月8日
宜春市德康锂电能源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11月10日,注册地位于江西省宜春市宜丰县工业园区工信大道电子信息产业园10#,法定代表人为应雅文。
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电池制造,电池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池零配件生产,新材料技术研发,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石墨烯材料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固体废物治理,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国内贸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来源:宜丰县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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