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王俊凯历经两年告黑成功,黑粉被判就“假唱、恋情、不正当关系”等造谣视频登报道歉。
据了解,祁某某于2023年1月在某视频平台散布王俊凯“假唱”“恋情”“不正当关系”等不实信息,并捏造“广告被要求下刊”等谣言,引发负面舆论。
2025年4月12日,法院判决祁某某在《上海法治报》等媒体刊登道歉声明:承认侵权行为对王俊凯名誉及社会评价造成严重损害,并承诺停止传播虚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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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2日,被告祁某某登报向王俊凯公开道歉。祁某某表示,未经核实使用其账号发布了关于王俊凯先生“假唱”“恋情”“不正当关系”等严重不实的内容。并表示,会以此次事件为鉴,做到尊重事实、遵守法律,不再发表任何未经核实的信息和不当言论。 对于其传播不实信息,导致公众被误导而引发负面舆论,向公众也说一声对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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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俊凯方未要求经济赔偿,仅要求公开道歉。祁某某在声明中提到“体谅生活困难”,并强调已删除相关内容、加强法律意识。
据了解,王俊凯工作室于2023年1月针对相关谣言启动诉讼程序,历经两年多完成取证及法律流程。
近年来,随着自媒体兴起,一批“职业黑粉”应运而生。他们潜伏于各大社交平台,专门搜集明星隐私、编造负面传闻,通过煽动情绪吸引流量,再通过广告分成、粉丝打赏等方式获利。
祁某某的案例,正是这一黑色产业链的缩影——他或许并非“恶意中伤”,而是将造谣视为“生意”,却低估了法律的代价。
在流量至上的时代,明星的名誉权与公众的知情权、言论自由之间的界限愈发模糊。一方面,明星作为公众人物,需接受舆论监督;另一方面,恶意造谣、人身攻击已超越合理批评范畴,构成侵权。
法律对此有明确界定。根据《民法典》第1024条,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名誉。
王俊凯案中,法院认定祁某某的行为“对原告名誉及社会评价造成严重损害”,正是基于这一法律依据。
但维权之路并非坦途,取证难、周期长、成本高,是普遍的痛点。王俊凯工作室耗时两年才完成诉讼,期间需承受舆论压力、时间成本,甚至可能因“炒作”争议陷入被动。
祁某某的道歉,或许能让部分人警醒:网络并非匿名者的狂欢场,造谣传谣终将付出代价。
来源:广州日报、王俊凯工作室、北京道章律师事务所、纵览新闻、九派新闻、粤卫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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