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有粉丝问我,国家住宅新规5月1日起严格执行,以后80米(约26层高)以上的住宅,要全面绝迹了是吗?她家正好买的是超高层的32楼…
说实话,一开始被问到,我是有点懵的。虽然我说过很多次千万不要买超高层了。
不过,如果从国家建筑规范层面做出了严格规定,那更加说明超高层住宅是过时的产物,更加需要提醒大家避坑了。
到底出处何在?是否属实?
我查了一下,其实来源就是3月份住建部发布,5月1日起将严格执行的国家《住宅项目规范》新标准。
最近大家经常刷到的住宅层高不低于3米,四层以上住宅要带电梯等等新规,都出自这一住宅新国标。
只不过对于住宅高度做出明确规定的这一条,关注反倒不如前者多。
新版《住宅规范》中,将住宅分为低层(1-3层)、多层Ⅰ类(4-6层)、多层Ⅱ类(7-9层)、高层Ⅰ类(10-17层)和高层Ⅱ类(18-26层)五种,尽管各种类别的容积率不同,但高层Ⅱ类住宅的高度均为最高80米。
并且,发布公告非常明确指出,“规范为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全部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所以,新国标新建住宅不高于80米,是有文可依的。
只不过,就此说明5月1日起,就都不能再出现超过80米的高层住宅,又难免过于一刀切。
比如,再往前追溯,这一条款,其实在上一版国家住宅规范中,也有类似的内容。但在寸土寸金的一二线城市中心城区,我们并没有见到超高层住宅完全绝迹。
还有,具体各地的执行力度也会有所不同。
如江苏省,从今年1月1日起就已经严格执行“各地一般不得新建100米以上的住宅建筑,城区常住人口100万以下城市严格限制新建80米以上住宅建筑”的规定。
同时还规定,“相关部门在审批80米以上住宅建筑、100米以上公共建筑建设项目时,应征求同级消防救援机构意见,确保与当地消防救援能力相匹配。”
2021年,住建部印发的《关于加强超高层建筑规划建设管理的通知》中,对于住宅层高,也有类似江苏省新规的内容出现。
无论如何,不能再建太多超高层住宅已经是从上到下的共识。
超高层住宅,是楼市火爆时期高地价、高房价的产物。其存在不可忽视的消防隐患等,跟现在倡导的更宜居的好房子都是背道而驰的。
当然,你可能会说,广州是常驻人口1800万人的超级大都会,如果试图用人口这一条来对超高层住宅“卡脖子”,显然显得有点徒劳。
不过,不要忘了,还有市场的无形之手在。
很明显,楼市大幅降温以后,除了个别旧改项目外,超高层住宅在广州非中心城区已经急刹车。
同时,即使是在市中心,有了住宅新国标,也会让超高层住宅有了市场以外的规范和引导,加速超高层住宅的洗牌和出局。
所以,在选择多多的情况下,买房一定不要买超高层。
在没得选的情况下,只选超高层住宅二十五六层以下的单位,是你的房子以后更保值、更抗跌的基本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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