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上午,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抓改革创新 促高质量发展”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十七场,邀请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同志等介绍山东深化分时电价改革,促进新能源消纳和惠企利民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刘勇介绍,山东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建立并实施了“五段式”分时电价机制。
所谓“五段式”,就是将1天分为尖、峰、平、谷、深谷五个时段,根据不同时段的电力供需情况,实行差异化的电价政策,目的在于引导用户削峰填谷、优化电力资源配置。
全年执行方案分为五个时间段,分别为:1月、2月、12月;3月、5月;6月;7月、8月;9月、10月、11月。其中,峰谷系数规定:高峰时段上浮70%、低谷时段下浮70%、尖峰时段上浮100%、深谷时段下浮90%。除6、7、8月无深谷时段外,其余深谷时段集中在11点-14点。
以2025年4月份35千伏一般工商业电价为例,低谷时段为10:00至15:00,电价为每度0.35元,其中深谷时段为11:00至14:00,电价为0.25元;高峰时段为17:00至22:00,电价为1元,其中尖峰时段为17:00至20:00,电价为1.2元;其余时段为平时段,电价为0.71元。
作为新能源大省,山东光伏装机容量全国第一,生物质发电和风电装机分列全国第二、第五。
发布会上,国网能源研究院向社会发布《山东省分时电价政策创新与实践》蓝皮书(蓝皮书全文见文末)。《蓝皮书》指出,山东分时电价政策优化后,午间新能源消纳能力增加约583.87万千瓦,晚峰用电负荷转移约225.51万千瓦,分别占历史最大午、晚峰负荷的5.1%和2.1%。这不仅缓解了电力供需矛盾,为新能源消纳提供了更广阔空间,也为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奠定了坚实基础。
4月2日,山东发改委、山东能源局联合印发《山东省“五段式分时电价”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就广泛宣传分时电价政策,营造促进新能源消纳的良好氛围给出有关要求。
2021年,省发展改革委率先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工商业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在工商业领域开展“五段式”分时电价试点。2023年、2024年又先后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居民电动汽车充电桩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关于农业生产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将“五段式”分时电价扩大至居民、农业领域。
不同领域五段式分时电价的具体规定如下:
《山东省分时电价政策创新与实践》蓝皮书
来源:能源与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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