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第六二五号公告正式发布,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宣汉县特色产品“桃花米”被认定为地理标志产品。
宣汉桃花米
宣汉桃花米历史悠久,相传自唐代武则天后,四川的地方官每年都要将上好的桃花米奉献皇上,故有“贡米”之称。该米品质精良,色泽白中显青,晶莹发亮,米粒形状细长,腹白小,煮出的饭,粘度适度,胀性强,油性适度,米不断腰,绢丝光泽,香气横溢,吃起来滋润芳香,富有糯性。
专用标志使用
宣汉桃花米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达州市宣汉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申请,经四川省知识产权局审核,报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后予以公告,宣汉桃花米的检测机构由四川省知识产权局在符合资质要求的检测机构中选定。
地理标志产品是“地方瑰宝”,承载着独特自然生态和人文技艺,获此认定标志着达州特色产品品牌价值将进一步提升。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宣汉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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