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了物业费本金11840元
结果被追讨高达94506元的违约金
近日,南通骏和棕榈湾的小区业主群里
一张短信通知截图引发众多网友热议
物业还“贴心”提醒
今日缴费不收取违约金
不止如此,世茂物业
还发送了“诉讼代表户”的通知
称因该业主恶意拖欠物业费
综合考虑欠费时间和缴费态度等因素
现经与物业商讨决定,对业主提起诉讼
请业主做好应诉的准备
等待开庭通知
据了解,骏和棕榈湾于2013年建成
开发商为骏和,目前为世茂物业
小区曾因电梯故障屡上新闻
此前,甚至有业主吐槽
电梯坏了半个月不修理,却在门禁上花功夫
大热天只能爬24层楼回家
业主反馈,还有更离谱的
此前小区门前香樟遭“剃头”
物业却一问三不知
业主纳闷:
物业费收了,物业树都看不住
物业看家,越看越少
网友热议:
@糖宝儿:感觉物业啥也不干
@!耶耶:物业费该交交吧,九万多肯定是搞错了,不要太离谱,找物业问清楚
@A布布:棕榈湾的物业是世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只收费不干事,大家都不愿意交物业费,恶性循环
@任定顺天:物业还是需要的,当然是靠谱的物业
@Freedom:物业都是业主的爹了,这种物业本来就不应该存在
@网友:观音山骏和棕榈湾物业服务的确不好,收费高、电梯经常坏,游泳池是摆设
那么业主欠缴物业费
向其追讨高昂违约金是否合理呢?
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业主需要按期缴纳物业费,物业公司也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应的职责和义务。若业主无正当理由违约拖欠物业费,物业公司有权加收违约金。判断业主拒交物业费的事由是否成立,应当从物业公司是否违反合同的主要义务,其提供的物业服务是否存在瑕疵等方面予以综合考量。
物业公司与小区业主的利益是紧密相关的,物业费是物业服务企业日常运营的基础,若个别业主因对物业服务不满就不交纳物业费,将会影响物业服务的质量,导致更多业主不交纳物业费,如此恶性循环,不论是居住体验还是房产增值角度,最终受损害的是小区的全体业主。
作为物业公司,也应不断提高服务品质,尽量满足业主的相关需求,如物业服务质量确实存在瑕疵,违约金可能得不到法院支持。
物业和业主本该是紧密的一对
共同营造美好生活环境的“双赢”关系
业主需要按期缴纳物业费
物业公司更应按照合同
约定履行相应的职责和义务
据了解,南通观音山街道街道辖区内
小区物业纠纷不在少数
此前我们曾报道过
万通城西区物业不作为
地下车库一年四季都在漏自来水
还有世濠花园小区外墙瓷砖掉落
小男孩被砸中了头部
观音山街道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是否缺失?
“不作为”“慢作为”,无异于纵容物业乱象
也希望街道等相关部门能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推动物业服务水平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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