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泗阳法院开发区法庭通过调解程序,成功化解了五起劳动争议。在副庭长翟丽丽的耐心引导与督促下,被告公司当庭履行义务,促成五起案件的一次性化解,实现定分止争、案结事了。
纠纷始末
五份诉状后的“讨薪路”
2024年7月,金某入职某纺织公司从事纺织机器操作,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10月,纺织公司以员工不服从管理为由,将金某开除。期间,该公司未替金某缴纳社保,亦未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双方纠纷经过派出所调解未果后提起劳动仲裁,金某对仲裁裁决不服提起诉讼。与金某经历相似的还有魏某等四人。
调解攻坚
三步工作法破僵局
第一步:合并“同类项”,找到最大公约数
案件受理后,翟丽丽通过梳理案情发现五案共性较强,一是诉求相似,均涉及劳动关系认定、工资支付等;二是五案被告均系同一家公司;三是案件事实相似,发生时间相近,涉案证据亦有共通之处。随即决定将五案合并调解。
第二步:阐明情理,“背对背”算清几笔账
审理中,翟丽丽分别听取了双方的诉求,耐心分析案件症结。一方面与公司负责人算清“法律账、信誉账”,告知公司涉诉不仅影响正常生产经营,亦会对公司形象造成不良影响,得不偿失。另一方面与劳动者金某等人算清了“时间账、成本账”,告知其若完整走完诉讼流程,需要耗费一定时间,无法解决家庭生活急需用钱的燃眉之急,且涉及到补缴社保的诉求需要向行政主管机关进行主张,增加相应成本。在翟丽丽释法说理后,几方同意诉中调解,并当庭达成了调解协议。
第三步:推动当庭履行,实质化解纠纷
为一次性有效化解纠纷,调解成功后,翟丽丽立即向被告公司释明及时、诚信履行的重要性,告知其如案件进入执行程序会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主动履行则能最大程度降低对公司的影响,对双方也较为便捷,防止再生纠葛。最终,在翟丽丽的耐心督促下,公司负责人田某当庭履行义务,纠纷得以一次性化解。
“五案联调”,调的是法理情的智慧;当庭履行,行的是重信守诺的真诚。调解协议不是执法办案的尽头,下一步,开发区法庭将聚焦“五企”服务要求,充分发挥司法职能,推动更多的涉企纠纷得到高效、实质性化解,依法平衡保护企业与劳动者双方权益。
编辑 | 徐子涵
校对 | 薛 宇
审核 | 胡彦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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