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悔了吗?后悔也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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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景德镇一家三口被撞亡案开庭,肇事司机廖某某在庭上鞠躬道歉,而且他说当时天太晚了,看不见,也不熟悉景德镇道路。而且廖某某方当庭表示只认交通肇事罪,不认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根据受害者家属胡女士出具的录音,廖某某的父亲还说过这么一段话:“我儿子撞死了你家属,这是意外,这是天灾,你们过来搞我儿子,这是人祸,一个是天灾,一个是人祸。一个是人为的,一个是没法控制的。”
到底是怎样的观念才会说出这种话?天灾和人祸都搞不清楚?地震、洪水、台风这种才是天灾,这起交通事故是他儿子开快车泄愤引起的,对方是一家三口,30多岁,而且还有一个不满1岁的孩子,知道对方死得多么惨吗?
而对于受害者家属来说,剩下的双方父母都是失独家庭,绝子绝孙,这样的后果廖某某承担不起,也无法承担,你可以赔偿1000万,但是你赔偿不了别人宝贵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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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评论:
看不见路,还加速到129km/h??高速限速才120,开这么快能看到啥?
呵呵……鞠躬道歉有用的话,还要警察干嘛?
性质极其恶劣。
看不见更应该慢点开。
不积极赔偿受害人家属,还接受个锤子。
现在才知道怕了,会不会晚了点。家庭教育也出问题了。
坚决不接受!!
限速40的闹市区开120多,这就是犯罪,如果这也算交通肇事,那以后大家谁敢出门。
不是看不清楚,就是开怄气车。
法律必将维护正义。
看不见,还开这么快?
这个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支持检方意见。
这是三条人命啊 小宝宝都不满周岁,肇事者良心不会受到谴责吗?天色晚 不熟悉路 市区不是更要注意路况慢慢开?129km/h行驶以为高速呢?真是死不足惜他的一条命还不够赔。
成年人了,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后果!
似乎很难看出肇事者有深刻、真实的悔改歉意。继续关注,希望最终判决结果能给家属、社会一个交代。
家毁人亡,告诉我怎么接受这种道歉。
太恶劣了。
死刑,一定要死刑,现在社会上人的戾气越来越重,如果不重判不尽早执行死刑,很容易引发模仿效应,那到时候随便个什么人一生气就上街开车撞人报复社会,这社会就乱套了。
建议全面降低电动车低速加速度,现在电车高速一条虫屁用没有,市区横冲直撞,出现事故概率极高。
其实解决这种问题不难,民用交通工具直接从制造上开始限定,用于民用的一律最高时速做限制设定就可以轻松解决这种事情。毕竟民用的不用太高速度,需要走长途上高速的可以设定进高速站获取解除限速设置程序才能提速,下了高速就继续设置限速,相信依照目前的所谓智能AI能做到,技术也并不难。
就冲肇事者父亲的GP言论和态度,要么赔偿1000万和解,要么死刑。
就剩两个老年人,要1000万有什么用?到时候便宜了那些亲戚。
没看具体男女是什么原因吵架,单纯从男的会这样疯狂没有底线大概率就可以推测他们关系中男的应该是不对的居多。从这个男的父亲的话语中更可以感受到不明事理。
从碰撞前2秒的速度变化看,说明司机是有刹车动作的,这样的话法庭不会判他死刑,很可能是死缓或无期。
死刑,最好连司机爸爸也带上,看到它爸的言论真的很气人。
危害公共安全罪,最高可判死刑,对于肇事方的态度及情节极其恶劣,建议判处死刑。
应该更智能化躲避障碍物识别体系, 这样可以避免很多冲动型车祸的发生。 哎,可怜的一家三口,可恨的肇事者,判死刑。
真的,在车上最好不要吵架,吵架属于典型的干扰司机驾驶,建议司机死刑,其女友也一并判刑。
感觉撞人自动抱死技术可以实现,或者比如说时速超过60千米每小时时,前方50米内有人就发出刺耳的提醒,这些技术都是可以实现的,搞起来啊。
有其父必有其子!肇事者父亲的态度让人无法接受,希望法律为受害者挽回损失和公道。
这不是交通肇事,交通肇事是非主观故意的。他并不是要撞特定的某个人,所以必是危害公共安全罪,造成三人死亡,其必死。
死刑,一定要死刑,现在社会上人的戾气越来越重,如果不重判不尽早执行死刑,很容易引发模仿效应,那到时候随便个什么人一生气就上街开车撞人报复社会,这社会就乱套了。
太可怕了,超速了3倍多,这个哪怕反应过来踩刹车都已经来不及了。至少要先吊销驾驶人驾照,并让其终身不能再考驾照再开车。被撞的一家人,真的太可怜了,这哪里是钱可以解决的?20岁也成年了,伤害了三条生命啊,人家男女双方都是独生孩子,在世的亲人未来的日子里,想到都泪流满面。
主要现在有些人以为,有些钱就可以用钱来解决,所以会肆无忌惮,而且肇事家属态度恶劣,应给被害人一个公道。
任何人生气不能作为失去理智的理由,道路上行走,不单单是你个人的事情,而是危及到道路上所有的车辆行人的安全,生气就可以把车开到上100码以上,你以为这条路是你自己的私家路不受管控,需要好好查查这个开车者是不是以前也有过类似的交通事故,漠视道路安全,造成安全问题。
这本身就是危害公共安全罪,死刑+民事赔偿! 三人的民事赔偿300W+,钱不够,直接捐献全身器官换赔偿; 重罚+严判才能杜绝这样的事情。
冲动是魔鬼!不过一命抵三命也是应该!只有这样被害人家属才能从心里得到解脱!否则一辈子都在痛苦中!这也是中国人简单朴素的观念!开128多的速度在闹市!这不是天灾!这是作恶!作恶就要下地狱!
唯有死刑,才能对社会有所交代,还有肇事者的父母,全无怜悯之心,推卸责任,,也应该一并判刑,否则难以平息众怒。
危险驾驶罪!必须死刑!同时赔偿受害家属赔偿!同时追究犯罪嫌疑人家属威胁受害者家属的行为。
我支持死刑。起码是无期。你拿汽车去杀人,和拿手枪去杀人,有什么区别?谁能保证下次他开个大货车,在学校门口冲刺??
肇事者他爹这几句话就说明一切了,子不教父之过,多半是纵容溺爱从小到大,要星星不敢给月亮那种,稍微点屁事就失控,这种人留在社会上百害无一利,支持受害者家属拒绝任何谅解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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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起案件真的意难平,明明一方是幸福的家人,有一份国企稳定的工作,有一个贤惠的妻子和可爱的儿子,还有慈祥的父母,就因为过了一次马路,三人被瞬间撞死,小宝宝死得那么惨。而对方是个20岁的小伙子,就因为一时冲动,不仅毁了别人的一生,也毁了自己。
更难受的是受害者的父母,他们年事已高,原本可以享受天伦之乐,享受儿孙绕膝的快乐,可现在,每日每夜睡不着觉,只能靠安眠药,他们都患了重度抑郁症,现在还有一口气就是为儿孙讨一个公道。可未来生活完全没有希望,最亲的人死了,还有什么盼头呢?这次就希望法院判处廖某某死刑,一命抵三命便宜他了。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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