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法治建设征程中,每起案件都是重要拼图,法官则是巧手“拼图师”。2024年,无锡中院十位法官获评(点击文字回顾获奖名单)。他们凭专业、信念与为民之心,践行公平正义,助力法治建设。
本号特别推出“案起涟漪”系列,办案标兵们将陆续讲述难忘一案。期望通过这一系列分享,带大家走近办案标兵,感受他们办案时的智慧担当,体悟司法严谨。让我们一同开启这场法治故事之旅。
第五期
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环保庭
一级法官张朴田
前几日午后,阳光正好,满满当当地撒进办公室,电脑桌前的我正在系统里查询资料,不经意间瞅见一份省院的二审文书。点开一读,随后就愣住了,紧接着心里一阵激动:这是真的吗?他们争了这么多年的案子,居然调解成功了?!
我反反复复读了好几遍那不到两页的调解书,每读一次,心里就多一分高兴,那些被藏在记忆深处的事儿,也越来越清晰——
这场官司
原本就只是要扩建两座厂房的事
结果事情发展得那叫一个曲折
厂房没盖成
一场难解的诉讼就这样开始了……
2010年6月,某塑料公司把一号、二号厂房的施工活儿包给了某建筑公司,合同里约定2011年4月完工,工程价款是950万元。可施工的时候,一号、二号厂房接二连三地出现大裂缝,没办法,2011年6月工程只能停工。停工之后,双方就因为工程款和施工质量的事儿闹上了法庭。
塑料公司作为发包人,提出了8项诉讼请求,主要是工程质量不行、逾期完工造成的损失等问题。建筑公司作为施工方也不示弱,反过来起诉,要求塑料公司支付工程款。这个案子最大的争议点有两个:一个是施工到底有没有质量问题,现有的裂缝该怎么修,修复费用怎么确定;另一个是塑料公司主张厂房没按时完工投入使用,造成的损失高达1400万多元,这笔比工程价款还高不少的损失该怎么算。
在审理这个案子的过程中,法院为了弄清楚情况,先后针对工程质量、钢筋质量、修复方案、修复费用这些问题,做了4次司法鉴定。在做质量鉴定的时候,鉴定机构给出了一个修复方案,按照这个方案,修复费用大概是260余万元。可塑料公司觉得,工程修复属于专业鉴定范畴,这个质量鉴定机构没资质出修复方案,所以法院又另外委托了南京的某设计院出方案,这个方案的修复费用一下子就涨到了1400余万元。
除了这些,法院还对已经施工的工程造价,以及其他好多有争议的问题进行了审理和判定。经过这么多工作,2018年11月,第一次审理总算是结束了。但是当事人不服,提起了上诉。省高院仔细审查之后,在2021年3月又把这个案子发回重审,一切又回到了原点。
重新审理的时候,我作为承办人,一方面把双方没有争议的事实确定下来,另一方面重点审查和讨论该选哪个修复方案。经过重新梳理和重点审理,2022年9月,又做出了一次一审判决。
可这还没完,双方还是继续上诉。省高院的法官一边审查事实,一边尝试调解。最后,经过两级法院一起努力,就在上个月,这个案子终于以调解的方式画上了句号。
这个案子的当事人最早是在2012年向江阴法院起诉的,后来因为管辖的问题,最后案子到了我们中院。2013年立案之后,几经周折,因为审判人员有的去挂职了,有的工作调动,还有的辞职了,这个案子先后换了多个承办人。发回重审后,这个案子交到了我手上。当时看着那40多卷的卷宗材料,再看看以天计数的剩余审限,我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
没办法,我只能耐下性子,一遍遍地研读那些卷宗材料,多次找原来的承办人、书记员了解案情和之前的处理思路。最后在合议庭的指导下,我想出了一个多管齐下的审理办法:一方面,我自己继续深入研究案情,联系相关的设计单位、鉴定机构,咨询修复的思路;另一方面,要求双方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申请专家证人来法庭,大家一起讨论、争辩哪个修复方案更合适。
就这么紧锣密鼓地干,最后花了整整3个月的时间,终于完成了开庭、结案这些工作。
厂房施工质量出问题的时候,当地住建局就赶紧介入了,想着把矛盾在刚开始的时候就解决掉。但这工程质量问题太严重了,如果不确定一个合适的修复方案,厂房根本没法投入使用,所以最后还是只能到法院,借助司法鉴定这些专业手段来解决纠纷。
在整个诉讼过程中,我们一直都想着要真正解决矛盾,调解工作和审判工作同步进行。可一开始,因为两个修复方案的费用差距实在太大,对哪个方案更合适的争议也很大,调解工作一直没什么实质性进展。没办法,只能让专家证人、鉴定人员在法庭上充分就各自的认为合理的修复方案进行论证。我在审理清楚事实的基础上,结合设计要求、合同约定,还有国家关于施工质量的规范文件,仔细对比两个修复方案和这些要求、约定、规范的匹配程度,最后选了一个符合合同约定的修复方案,再次做出一审判决。
到了上诉审理阶段,省高院的承办法官考虑到这个案子拖得太久,双方都有损失,又把调解作为首要的解纷办法。2024年底,省高院的法官拉着我们一起去勘查现场,当场就做起了调解工作。
之后,我也多次帮着省院的法官给当事人做工作,跟他们解释法律规定和道理。最后,在两级法院的共同努力下,双方当事人终于不再争执,握手言和了。
就拿勘查现场来说,每一轮负责的法官都特别认真,仔仔细细查看现场,还在现场想办法化解矛盾。书记员都开玩笑说:“闭着眼睛都能找到去厂房的路,第一次去的时候什么样,第二次去的时候发包人做了哪些维护,后来厂房改成仓库(有限利用)的过程,都清清楚楚。”
案件虽几经周折,但带给我的启示也是实实在在的:
首先要严守司法公正,全力提升审判效率。一个案子的作用比一打文件都大,办好一个案子,不光能解决一个纠纷,还能让大家心里都暖暖的。这个案子调解成功之后,一方的代理人打电话过来,转达他们企业负责人的谢意,感谢我们法院把事实查得清楚,法律用得准确,为后面的调解打下了好基础,还感谢一审法官帮忙做调解工作。我听到这些,心里挺高兴的,但也有点愧疚。虽然案子审理时间长是由很多原因造成的,但这也给我们提了个醒:在保证审判质量的同时,一定要想尽办法提高审判效率,让公平正义能更快地到来。
其次,需建议有关部门加大对施工方把好质量关的监督力度。这个案子之所以闹得这么复杂,最根本的原因就是施工方对质量的把控太松了。这不仅让施工方自己没拿到该得的收益,还得承担几百万的质量赔偿责任;也让发包人的扩大再生产计划泡汤了,本来一年就能建好投入使用的厂房,拖了十几年都用不了。这给所有施工单位都提了个醒,一定要有“质量大于天”的责任心,严格按照要求施工,遵守法律法规,不辜负发包人的信任,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最后,矛盾化解不是一方的事,需要多方齐心协力才能完成。这个案子能在省院二审的时候成功化解,离不开前期大家做的各种工作。当地住建局、鉴定机构、专家证人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都对案子的解决起到了推动作用。我们一审做出判决之后,也没有简单将卷宗封存,再也不管了,而是一直关注着案子后面的进展,在合适的时候帮上级法院做工作,大家上下一心,才把矛盾化解了。就像我们在审理二审案件的时候,也经常借助基层法院的力量来一起调解案子。以后遇到类似的案件,上下级法院在解决矛盾的时候,应该更积极地互动合作,形成更强的合力。
庭长点评
无锡中院环保庭庭长 王静静
本案无疑是一个典型的疑难复杂建设工程施工案件,涉及到工程款结算、质量索赔、工期索赔等建设工程类案件常见难点争点问题。大量繁杂的证据审核、专业方案的论证、多次的现场勘查,言语其实只能表达工作的千万分之一。承办法官虽以相对轻松的笔触书写了办案的历程,但整个审判背后的艰辛可想而知。
张朴田法官“临危受命”接手该起案件时,从事建工案件的审判时间也不是很长,但他善于抓重点,上手即能找准案件争议的核心问题,善于综合运用查明案件事实的方法,在短时间内依法裁判,办案效率非常高。
近年来,张朴田法官一直专注于建工房地产类案件的审判,认真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以高效干练的办案风格,司法为民的责任感,成功化解了多起疑难复杂案件,连续多次获得办案能手、办案标兵称号。所谓“窥一斑而知全豹”,本案的办案心得也是建工条线法官的共同心声,虽然大家的审判工作很辛苦,但始终是在寻求矛盾的实质性化解,在看到纠纷得到真正解决时,更多的是欣慰与满足。
来源:无锡中院环保庭
编辑:赵伟
审核:李思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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